林之若凝視他半晌,仍然搖頭:“那是不一樣的。一個人想要向上,總會找到動力。不是我,也會有另外一個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別說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資格拖累你。父母給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況你的成績,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遠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願的。”
林之若堅持:“你要答應我,以後決不為我逃課,否則,”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國寡民吧。”
孟繁星問:“什麼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孟繁星見她極為認真,只好不情願地點了下頭。
林之若猶不滿意:“你發誓。”
孟繁星順從的道:“好,我發誓,從此以後,決不再為林之若逃課。否則,讓她一輩子不理我。”
林之若這才嫣然一笑:“這就好。不過,不逃課也可以幫我。這個週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幫忙。”
週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輝等人拉去打籃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來到操場,站在球場邊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籃下防守周正陽,一眼瞥見林之若,趕忙跑過去。周正陽做了一個假投籃動作,不料無人攔阻,假成了真,球進了籃,自己還一臉愕然。
林之若見孟繁星揹著陽光跑來,在自己面前立定,額上還掛著一層細密的汗珠,既不詢問,也不意外,就那樣溫和親切地看著自己,彷彿自己把他從球場上叫出來,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種很異樣的感覺。彷彿這個修長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親很親的一個人。彷彿她可以隨時隨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喚到自己身邊。這樣的親密溫馨,她即使是和父母關係最好的時候,也沒有體會過。
上午落了一點微雨,秋風已經略有涼意。可是,這個錯覺,卻比最和煦的春風還要溫暖,直吹到她心底深處。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著道:“我有點事要去市裡,你能陪我麼?”
孟繁星點了點頭,跑去和程輝他們交待了一聲,無視他們詫異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籃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門。
林之若帶著他換乘了兩路公共汽車,到了城市另一邊一處相對貧困的住宅區。她沒有說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問。直到拐上一條比較僻靜的街道,見前後無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傷的那兩個人,家就住在這一帶。我帶你來,是想讓你替我給他們每家送五百塊錢。”
孟繁星嚇了一跳:“為什麼?”
林之若嘆了口氣:“我下手太狠,心中總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後,我去過一趟公安局,瞭解了一下他們的情況,知道他們都是無業遊民,家裡也都不富裕,光手術費就差不多傾家蕩產了。等出了院上法庭,還不知道會怎麼判。這些錢是我自己參加各種競賽賺來的,反正我也用不上。雖然幫不上多少忙,總是我的一點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這樣,你怎麼不託警方轉交?”
林之若道:“那怎麼可以?要是讓人知道,強姦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後誰還遵紀守法?人們本來就愛捕風捉影,聽說這種事情,誰肯相信我是因為下手過重而不安,還不知道傳出多難聽的話呢?我本來想自己女扮男裝來的,怕露出破綻,後患無窮,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細打量,這才發現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樣,是普通的牛仔褲配一件深藍色男式夾克,加上短短的頭髮弄得亂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個男孩。
林之若從衣兜裡掏出兩頂當時在社會青年中比較流行的鴨舌帽,自己戴了一頂,把另外一頂按到孟繁星頭上,道:“你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