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3/4頁)

寫這小說的時候只有二十五歲,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書中的維特幾乎就是寫他自己,是他自己對封建社會的吶喊。這些情況的發現使他忽然萌發一個大膽的想法:年輕的歌德能把自己的“煩惱”寫成小說,我為什麼不能把自己的經歷也寫成一本書呢?這個念頭一經出現,萬千思緒便一齊兜上心頭,人物在眼前閃動,情節在腦海中翻騰,鬧得他吃不飽睡不好。於是他便毅然地拿起筆來,悄悄地寫上小說了。他怕被同學們發現,多半是半夜爬起來寫。一個人跑到教室裡,有時一寫就寫到天亮,激動得手顫抖,眼淚流在紙上。他寫呀寫呀,把幾年來嚥到肚子裡的眼淚又傾灑在紙上,把多少年對誰都不能說的話又用筆說出來。“悲憤出詩人”,他的小說文字雖然不講究,技巧雖然不熟練,但是這是一個人發自肺腑的聲音哪!他的小說初稿寫完了,十五萬多字。書名為《人生啊!》。小說不算太長,但他卻累出了肋膜炎,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他的父母嚇壞了,把他送進了最好的醫院,包了一間最好的病房,讓他一個人住著。他反倒因病得到了最好的寫作環境,又悄悄地修改了一遍。當李漢超和王一民來看望他的時候,他把小說稿偷偷地交給他們,請他們做第一個讀者。

李漢超和王一民半夜坐在教室裡,一看看到大天亮,兩個人都被感動了。他們沒有告訴病中的塞上蕭,一人分一半,給他抄得清清楚楚地送了回去,塞上蕭面對著那一絲不苟的蠅頭小楷,感到無比的溫暖。自從他來到這個人世上,生活在人和人中間,給他溫暖的人太少了。他的父母有的是金錢,缺的卻是感情。人家說把“錢”字拆開,一邊是“金”宇,一邊是兩個“戈”字。戈者兵器也,手執兵器就要殺人,殺人是殘忍的,是無情的。有一個“戈”就夠嗆了,而錢字一沾金字邊,竟出來兩個戈,可見錢與情對立到什麼程度了。要錢就不要情,甚至出賣情,絞殺情。錢字下面幹出了多少男盜女娼,殺人放火的勾當,古往今來有多少戰爭不是由此引起的!

錢使塞上蕭的父母變得無情。營利場上使他們無情,對待子女也使他們無情。塞上蕭在家裡得不到的溫暖,在學校裡也很少得到。現在兩個親愛的同學把溫暖送到病房中,使他高興地感到人生也並不都是冷冰冰的,也是有溫暖,有快樂的。

塞上蕭向李漢超和王一民徵求對小說的意見。他們兩人在稱讚了一番以後,都不同意塞上蕭那個悲慘的故事結尾。那結尾竟把一個被大家庭舊禮教、舊婚姻制度壓榨和逼迫得走投無路的青年,處理成上吊自殺了。李漢超和王一民認為這個青年應該從這個家庭裡走出去,找自己的路。哪怕就像易卜生寫《娜拉》那樣,也比這悽慘的結局好哇。

塞上蕭聽完後只是痛苦地搖著頭說:“走不出去,走不出去!你們不理解,牆壁太厚了,走不出去!”

書寫出來了,怎麼辦呢?寫書不是為給自己看哪,總要拿出去發表,裝印成冊。他甚至連怎麼投稿都不明白,自己夾著厚厚的一摞稿紙,往書店裡跑。當時吉林市的書店都不大,出書能力很差,再加上作者是個黃嘴丫子還沒褪的小青年,都怕招來一項賠本的生意,所以看都不看就給推出去了。吃了幾次閉門羹以後,他忽然想起他有一個叔伯叔叔,叫蕭文彬,現在哈爾濱《北方日報》當主筆。從前在吉林做事的時候很喜歡他,經常領他上街,聽書,看戲。後來因為這位叔叔總和父親鬧彆扭,就越來越疏遠了。據說他給父親出過好多主意,甚至讓父親出洋考察,回來興辦實業。這些主意不但都被父親頂回去,還說他“雲山霧罩,玄而又玄,蕭家出了這麼一個光會叫的百靈鳥,還不如有一隻會下蛋的老母雞好”。這話不知怎麼傳到叔叔耳朵裡去了,他氣得說了句“真是個老木乃伊,實乃不可教也”!從此就再也不來了。話再傳回來,父親竟弄不明白這“木乃伊”是什麼玩藝,請問了兩位滿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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