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嚴笛又對唐錚進行言語方面的人身攻擊,歐陽菲菲忍不住又發飆了起來。
“我說賣感冒藥的,你是在用這種方式來刷存在感嗎?”比起歐陽菲菲那麼直接的話來,唐錚這句無疑會更打擊人一些。
“隨便你怎麼說,有本事的話,敢跟我比一比彈鋼琴嗎?”
身為頂級音樂學院的學生,最拿手的,自然還是那些吹拉彈唱的玩意,而且嚴笛在維也納音樂學院素有“鋼琴小王子”之稱,如果用這個來欺負那些外來人的話,那實在是再好不過的選擇了。
“好,左右也是無事,不如就借你的口做做宣傳,免得今後再有像你這樣的蒼蠅來煩菲菲。”
以歐陽菲菲的姿色,就算是在那些藍眼睛的金髮帥哥眼中,也絕對是一等一的美女,所以唐錚很肯定,眼前這個賣感冒藥的,絕對不是唯一的追求者,所以唐錚打算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畢竟誰也不想自己的女朋友一直被別人惦記,尤其是現在都已經吃進嘴裡來一大半了。
……
“要是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不然可就連菲菲的醜都出了!”站在一臺白色的斯坦威三角鋼琴面前,嚴笛總算是恢復了不少自信,連帶著舉止也變得有些溫文爾雅起來。
“賣感冒藥的,現在當著我男朋友的面,我請你今後不要再叫我菲菲了,我們之間還沒有這麼熟!”
雖然歐陽菲菲知道嚴笛在鋼琴方面有不錯的造詣,不過她也是現場看過唐錚表演的,所以絲毫不為唐錚擔心,並且還將“賣感冒藥的”這個稱謂越叫越順口。
好在被嚴笛叫過來的這些聽眾並不知道有那麼個廣告,不然的話,嚴笛肯定會更尷尬,其實他也不太明白,為啥他突然就變成賣感冒藥的了。
不過在聽到歐陽菲菲的話之後,他立刻做出一副情聖狀道:“菲菲,我對你是真心的,而且我等下就證明給你看,我才是最適合當你男朋友的人。”
“我說你這傻鳥有病吧!叫我們過來,就是為了來聽你這些噁心的廢話嗎?”
這段話,唐錚卻是直接用英語說出來的,而且口音相當純正,畢竟現在在場的也還是有不少外國人的。
“哼,為了公平起見,比試什麼曲目就由你挑選好了,等下也讓你輸得心服口服。”
“你臉皮還真夠厚的,不過也無所謂了,既然你這麼大方,那我就挑個簡單點的,不如就李斯特的《鍾》如何?”
唐錚這話一說,臺下那些觀戰的學生們立刻就興奮的開始竊竊私語起來,對於學習鋼琴的人來說,肯定對《鍾》這首著名的鋼琴練習曲不陌生,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想要成為一位著名鋼琴家的話,《鍾》是必須要彈奏得極為熟練的。(未完待續。。)
第三零七章,瓦德尼教授
“好,就比這首《鍾》!誰先來?”
嚴笛雖然說鋼琴水平還算不錯,但是彈奏《鍾》的話還稍微有些勉強,因此這番話他說出來其實心裡並沒有太多的底氣。
“看你的樣子好像有些信心不足啊!如果我先的話,我怕你等下都沒有勇氣了,所以還是你先來吧,不要客氣!”
“大言不慚,我們就走著瞧好了!”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因此嚴笛也直接不客氣的拉出了琴凳,一屁股坐了上去,開始快速的調節自己的情緒,顯示出了良好的彈奏素養。
很快,他就按下了第一個音符,然後按部就班的演奏起來,想要全情投入的彈奏一首曲子,首先你得先熟悉這首曲子,起碼得練習過不少遍才行的,眼前的嚴笛自然還沒有達到這個程度,能做到現在這樣,已經是非常不錯了。
就《鍾》的前半段而言,嚴笛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顯示出了不錯的基本功,不過到了中段之後,他不免就開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