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子嫣生日的時候,她剛剛出差,聽說要出差一個半月,後來子嫣不在了,就再也不知道關於她媽媽的訊息了”。
喝了一小口咖啡,何曉看著美薇滿臉的淚痕,輕聲說道:“你還能為子嫣哭,真好”。
嘆了一口氣,何曉繼續說道:“我已經沒有淚水了,就好像我的心也跟著子嫣一起離開了一樣,彷彿對一切都沒有了感覺”。
“你這樣下去是不行的”,美薇儘量地平復了一下情緒,輕聲說道:“你需要走出來,你知道嗎?”
“我知道”,何曉面無表情地看著美薇,輕聲說道:“你放心吧,好朋友,我一定會一點一點地忘記子嫣的”。
“不,你不要忘記她,這世上沒有比她更好的姑娘了,你要永遠記得她”,美薇哽咽著說道。
“呵呵,我覺得你很不錯”,何曉看著一直哭泣的美薇,突然笑笑,說道:“如果我走出來了,我們談一場戀愛吧,你說好不好?”
“好……好……”美薇哭著笑道:“只要你能從這件事中走出來,你要怎麼樣都可以”。
“那你可一定要等我哦,別被別的男人搶走了!”
第六十四章
送走了美薇,一個人在店裡,彷彿這世界也一下又失去了生氣。
翻開日記,重拾回憶。
五月七日,晴。
這件事情很有趣,我居然會和孟子嫣成為很要好的朋友。
和一個話嘮成為朋友,這是我從未敢想象的事,我一直喜歡安靜,習慣了一個人,可是和她相交,倒也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成為朋友以後,我才發現,其實她很美。哈哈,蠻好笑,其實她本來就很美,只不過我一直討厭話多的人,才一直覺得她不好看。成為朋友以後,她的外貌才又一次的成為了閃光點。
而且她很堅強,不同於林徽因溫柔的堅強,她的堅強,簡直可以用簡單粗暴來形容,大大咧咧地大聲嚷嚷,老孃要這樣,本大爺要那樣,說出去的話,就一定要實現才肯罷休,答應了別人的事,比自己的事還要上心。
這個孟子嫣,著實有趣。
六月七日,多雲。
孟子嫣,我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她說不吃早飯對身體很不好,所以決定從明天開始,每天早上叫我一起去吃早飯。
唉,其實上了大學以後就很少吃早飯了,說實話,我都習慣了,雖然我也知道,不吃早飯對身體不好,但是有許多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真正去做得人又有幾個呢?
想想從明天開始,我就要每天早起了,還真痛苦,吃早飯,哪有躺在被窩裡來得痛快呢?
答應了人家,也不好再反悔,更何況,她是我的好朋友呢?
七月一日,小雨。
我發現了一件可怕的事,我好像愛上她了!
孟子嫣,不,子嫣。我不知道為什麼,你的音容笑貌,已經一絲一毫地嵌入了我的心裡。
喜歡上你,我也不知道具體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今天翻看以前的日記,突然發現,原來我的日記裡從上大學開始,就有好多的事是關於你,從開始的討厭,到後來的喜歡,直至現在,我發現我已經愛上了你。
這日記,簡直就是我愛上你的最好證據,如果將來的某一天,我們真的在一起了,一定要拿給你看。
“瞧,親愛的,這就是我們相愛的證據!”
哈哈,你說,那該多有趣。
八月十四日,晴空萬里。
子嫣,你知道嗎,我發現我現在已經不可救藥的愛上了你。
可是我總覺得性格陰鬱的我是配不上你的,你那麼開朗,善良,我覺得只有那些絕世的好男人才能配得上你。
你跟我開玩笑說,我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