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沒少打同學,但今天,我是第一次為別人出手。我就這麼一個閨蜜,我不能見別人欺負她。
林向徽喜歡的人是高中部,高一7班的沈岸。今天打林向徽的兩個女生,其中一個就是喜歡沈岸的。沈岸是自由的,他沒有女朋友,可以被任何人喜歡,也可以被任何人追求。更何況,林向徽只是說喜歡沈岸,又沒有去追求他。
我和林向徽說好了,我們都不會早戀的。等我們滿18歲,再去談正常的戀愛。但是在心裡喜歡一個人,總是可以的吧。這件事曲月也有責任,林向徽告訴她自己喜歡的人是沈岸,她怎麼可以和別人去講,這樣做朋友太不夠意思了。
我明天還是要去和曲月講一下道理,朋友不是這樣做的。
不過,我還是挺佩服我的武力值的,一個打兩個,不在話下。那兩個女生現在肯定是怕我了,以後也不敢招惹林向徽。我就說吧,根本不需要家裡的保鏢出手,我自己能搞定。而且今天明明就是這兩個女生的錯,她們也肯定不敢回家告訴爸媽。
我和林向徽是一路走回來了,路上看到了點兒不該看的東西。哈哈,就是我們班上的一個女生,和初三的一個男生在接吻。天吶,我們都才十四五歲,怎麼能做這樣的事情。
日記小姐,我悄悄告訴你,我當時看到他們接吻,我就想到了戰念北。我好久沒見過他了,每天都很想他,想他成為我的男朋友。我今天甚至想和他接吻,我一晚上想了好幾次,我想,我今天晚上肯定要失眠了。
我從來沒有這麼迫切地渴望長大,長到18歲。到我可以自由戀愛的年紀。
但是我又怕,我能不能去問問我哥,戰念北到底,有沒有女朋友。我好像不能接受他有女朋友,我想到他可能會和別人牽手,接吻,我就覺得,很心痛。
他已經24歲了,會不會像我哥和秋雅姐一樣,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睡,也就是說,上床。
我簡直不敢想下去。不行,我得找個機會,去問一問我哥,在不被他發現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