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矩,凡滿十週歲便可隨父輩外出走江湖。茂茂已經八歲了,要不了兩年他也該可以跟哥哥姐姐一樣離家去看更廣大的世界。可他很怕那時候的自己依然如此嬌小,踮著腳也夠不到父親的肩頭,更無法將凌鸚姐姐負在背上。
無意,腕上一沉,抬頭看見凌鸚已擱了筆,正捉他衣袖往上翻卷。
“我自己來。”茂茂收回手來,自己將蹭了墨點的袖子往上捲了卷。
凌鸚看著他,靜靜地。只等他卷好衣袖復提筆,自己才也拿起筆,又專心寫起字來。這孩子跟凌鳶不同,話從來很少。
寫了幾格,茂茂還停下來,猶豫半晌,剛想張口,卻聽凌鳶先道:“我會等弟弟的。”
茂茂頓住。
對面的凌鸚依舊沒有抬起頭,運筆亦未有停頓,說得很慢很清楚:“吃得少些,就不會變重;看得少些,就不會什麼都懂;練得少些,就不能隨時將你打敗。每樣都少努力一點點,我不在乎的。我會等你趕上來,然後帶著我一起往前走。”
茂茂垂下頭,雙手用力攥緊。
“我不要姐姐這樣犧牲。姐姐學得最好,一直都是!”
“有人願意做最好,我不是,我只想做一個足夠好的人。配得上你就行!”
“噯?”
“即便將來你真的長不高了,也沒關係。我坐著就好。在你身邊我只需要坐著,我相信這一點。”
“姐、姐姐——”
“當然,這只是目前我對你的感情。也許以後我變了,或者你變了,那也很好。說明我們都遇到了更值得的人,那時候希望你不會怨恨姐姐。”
茂茂猛地按住凌鸚扶案的左手,咬著唇,默默地搖頭。
凌鸚終於停下來,目光落在彼此交疊的手上,翻掌,與他相握。
“不過也許只是隨口說說的,誰知道呢?我其實挺小心眼兒的。”
茂茂拾起筆來寫自己的字,嘴角邊則掛著滿足的笑。
孩子們的交談單純,不避人。一旁的沈嵁狀似唸書,眼在紙上,心向哪裡,卻只有他自己知道。恰茂茂又習字,他便將書冊放下,推案起身,行出花架去向那一邊劍舞酣然的幾人。路上攔下掃地的雜役,從他掃帚上拔一支秸,揮揚起劍式,衝凌鳶頷首。
心有默契,少女巧笑欣然,屏退了弟妹,雙劍交抵正面迎上。
那是武,也是舞,你來我往之中皆是遊刃有餘的進退。一個如江河攬月大氣磅礴,一個若纖雲流霞悠然恣意,劍是寫實的亦是抽象的,無數次推演過後生成的配合,敵焉友朋,忘爭勝負。
凌鳶一個拈花羞靠上沈嵁肩頭,問他:“清明伏牛山踏春,你也去?”
沈嵁唔了聲,卸肩遊步撤開來,手中秸稈末端在她肩頭磕了下。
凌鳶吃疼,皺皺鼻子,還攻一劍,就勢再近。
“半年時間,你灑脫不少啊!”
沈嵁略一沉吟:“師父去!”
凌鳶快攻:“就不能說是被我誠意打動?”
沈嵁一劍迫下,壓她雙刃:“不去就把衛隊交給我統領,我不覺得這叫誠意。”
凌鳶抖腕遊鋒,靈蛇雙信:“那歡老大沒回來嘛!”
“你的藉口可以再低階些。”
“對付你再高階的藉口有用嗎?不願去,誰能逼你?”
“你已經逼成了。”
“明明是你讓我啊!”
雙劍倏然落地,凌鳶束手,自願服輸。
沈嵁收勢,眉眼皆淡。
這一回,確是凌鳶讓了,也是她贏了。
“法華經第七卷,抄!”
凌鳶瞪起眼。
得,又輸回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