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街上,晚上時常有野狗。我拿塊舊布包了,扔出去,一會兒就會被吃掉了。」林恩之說道。
艾草哀求道:「公子,您讓奴婢將它埋了吧……雖然不知道是男是女,可是畢竟是公子您的血脈啊……怎麼能讓它藏身狗腹?」
「不行,不能埋,要是被人發現了,挖出來當證據怎麼辦?你現在這個情況,是很容易被人察覺的。」林恩之斷然拒絕。
他起身從自己的衣櫃裡翻出一件不顯眼的舊衣裳出來,從艾草的手中奪過那塊淋漓的血肉,包起來,開啟院門,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找到一個僻靜處,他輕輕地將手中的布包放下,然後躲起來。直到看到有隻流浪的野狗眼睛放著綠光地撲了上去,他才悄悄地退了回來。
這事情,便處理完了。很快,那團血肉便會半點也不剩,這件事情,他便沒有留下丁點的證據了。
回到房間,艾草正輕輕地抽泣著。她記得林恩之的交代,不敢太大聲,怕招了人來了。現在她下身全是血,要讓人看到了,肯定能夠知道是什麼事。
「好了好了,我發誓,以後一定會納你為妾的,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林恩之看著她這個樣子,略有些不悅地說道。
艾草馬上就停下來,再不敢哭泣一聲。
「那邊還有點熱水,我幫你取了來,正好洗洗。」林恩之說著,又出去了。
艾草卻是呆呆地坐在那裡,突然之間,她覺得自己錯了。將孩子這麼打掉,似乎真的錯了。
可是,留下它又能怎麼樣,它的父親都不肯要它。
「好了好了,趕緊洗法。你的這些血衣可怎麼辦?要不,都燒掉。」林恩之看著艾草艱難地給自己洗著身子,站在一旁,卻發愁地上那幾件血衣。
可惜野狗不吃衣裳,不然一起扔給它們就解決了。
燒掉也不好,生起了火,燒東西還有味,會引來人問的……
那就埋掉吧!幾件衣服,埋個隱蔽點的地方,沒有那麼容易發現的。
林恩之興沖沖地便又將那幾件衣服包好出去了,等著進來的時候,已經是滿頭的大汗了。
幸好他提前將院子裡所有的人都支走了,不然,今天晚上這一趟一趟的,還真是不方便。現在好,整個院子裡,除了他與艾草,便再也沒有旁人了。
忙完了,心情便很好。看著艾草還是懨懨的沒有什麼精神,林恩之便又溫和地安慰她,說自己以後一定會納她為妾的,說以後一定會跟她生很多的孩子的,說這段時間,她什麼也不要做,自己正好不去學堂,就好好地伺候她一回……
而他卻不知道的是,他前腳才回院子,後腳,就有一個人影出來,趕走了那條野狗,拾起了那包東西,飛快地便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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