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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對他來說,一切都已經晚了。此時的殺手只覺得喉頭一甜,一口鮮血立刻噴了出來。而此時雷蒙也趕到了他的面前,有些驚訝地看著滿臉的殺手。

“原來是你啊!”雖然臉上有血,但雷蒙還是很快地認出了躺在面前的這個傢伙:“你不就是那個拉班的保鏢嘛!”

“哼,我一生殺人無數,卻沒料到會栽在你的手上。”面目陰沉地看著毫髮無損的雷蒙,那殺手恨恨對他說道:“你儘可以對我百般羞辱,但卻不可能逃過主人的追殺!”

“你們還真是夠狠的啊!”聽了對方的話,雷蒙也是冷冷地對他說道:“沒想到會為了爭風吃醋,毫不猶豫地動殺人的念頭!”

“哈哈,別說是為了爭一個女人,就算只是為了更加微不足道的小事,殺一個人也算不得什麼!”自知自己今天無法倖免,那殺手說的話倒也算是硬氣。

不過在雷蒙看來,一個要死的人表現得再怎麼硬氣,也是一種愚蠢的行為。他實在搞不明白,既然死都要死了,為什麼還要考慮到自己的面子,說那些於事無補的空話。在雷蒙的觀念中,既然別人想殺他,那他也不會對那人客氣。雖然此時這殺手已經失去還手之力,但雷蒙還是不會放過他的。

“殺人者人恆殺之。”對著殺手文鄒鄒地說了一句從王守義那裡學來的話,雷蒙一腳踢中對方的胸口,立刻將他送進了地獄。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暗箭傷人(四)

“呼,這個拉班果然不是好人。”看著已經一動不動的殺手,雷蒙喃喃自語道:“看來蘇菲果然是惹上了麻煩,這次回去以後,看看能不能幫她解決這個問題吧。”因為雷蒙本來就是個野蠻人,對他來說,遇事依靠拳頭解決問題,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所以當雷蒙遇見拉班這個敵人後,第一個想到的,自然就是和對方明刀實槍地打上一架,以解決這個心腹之患。不過雷蒙似乎沒有想到,那拉班既是貴族,又是白月城的稅收官,又怎麼會輕易和他打架呢。

站在原地呆呆地想了一會,雷蒙覺得還是儘快趕回旅館為好。是以用最快的速度割下剩餘的幾隻狼耳,雷蒙帶著一大包野狼的耳朵,踏上了回城的旅程。

不過這裡離雷蒙收藏腳踏車的大路邊,畢竟有著一天的路程。雖然不用象來時那樣,時時放慢腳步,尋找狼群的蹤跡。但雷蒙經過連番的戰鬥,體內的真氣畢竟有所消耗,連帶著他的步伐,也不如平時那麼快速輕盈。

所以當雷蒙走到藏匿腳踏車的地方時,天色已經漸漸變暗。好在北方的夏夜來得較晚,藉著夕陽的餘光,雷蒙騎上腳踏車,心急火燎地向白月城趕去。

短短十五里的距離,對騎車的雷蒙來說,並不是很長的路程。沒過多久,白月城那有些破舊的城牆就出現在雷蒙的視線中。

雖然不是第一次見到這副景象,但此時的雷蒙心中有所牽掛,竟然有種回到家的感覺。不過此時可不是感慨的時候,再加上雷蒙神經大條,這種溫馨的感覺在他心中,也只是一閃而逝而已。想到拉班的心狠手辣,雷蒙不禁雙腿用力,加速向白月城內騎去。

此時天色已暗,城門附近除了站崗計程車兵外,已經幾乎沒有什麼行人了。歸心似劍的雷蒙在透過城門時,根本沒有減速,而是一個勁地低頭猛衝,向著城內疾駛而去。因為騎著白月城目前最拉風的交通工具,那些士兵在很遠的距離就認出了雷蒙。還以為他在執行什麼緊急的送信任務,這些士兵並沒有阻攔他。

不過雖然這些士兵沒有阻攔雷蒙,任他快速穿過了城門。但就在雷蒙進入白月城後,突然有一個嬌小的身影從路邊竄了出來,飛快地向著他衝了過來。

“莉莉絲!”雖然天色已暗,那人跑得又快。但眼尖的雷蒙還是一眼就認出,這個嬌小的身影,正是旅館裡那個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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