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預選賽的負責人,是不是叫薩斯,我們線人不能肯定。”
五名裁判負責釋出任務。其中四人資料已經有了,六號不在其中,美杜莎並不知道五號裁判是誰。因為五號裁判即使必須和她見面,都非常小心。總負責人,五裁判,六名監察員,還有三名後勤保障人員,一共是十五名雲頓公司的工作人員。十五人都使用衛星電話聯絡。參賽選手一共四十九名,使用的是當地普通電話,每個參賽選手有十五張電話卡,可以隨時更換。五名裁判各自負責十名左右的選手。
任務清單由裁判長也就是負責人掌握,發放給裁判,裁判再傳送給選手。選手列出自己需要的違禁品清單,裁判聯絡後勤人員提供,選手根據裁判指令,到指定地點拿走違禁品。
十號道:“有幾個計劃,想聽聽大家意見,我們現在掌握了十名種子選手,四名裁判的身份,第一個計劃,全面抓捕,可以最快速度打擊本次預選賽,缺點是,無法摧毀,不肯定預選賽會不會繼續進行。我們暫時無法定位他們位置,估計能立刻抓捕三到四人,其餘人只能透過通緝手段來追捕。而且即使全部抓住了人,也未必有證據控告他們。”
第二個計劃,秘捕其中一名裁判,挖出負責人,從負責人處下手,佈置陷阱,很可能將所有人全部摧毀。缺點是,五名裁判都不是美杜莎這種型別,他們不敢不能出賣雲頓公司,因為可能遭遇報復,這報復不僅是針對個人,還可能針對家人。
第三個計劃,細水慢流,預選賽的任務,警方會和黑隊得到相同的資訊,在美杜莎的幫助下,可以把每個任務都拿下,一次任務抓一夥人。這個計劃可實施性最強,不會暴露美杜莎這位線人,風險性很低,幾乎都能抓到犯罪證據。缺點就是,如果警方疏忽,可能會造成市民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三個計劃都有風險,各自的風險不同,就白隊成員來看,第三個計劃是最好的,一夥夥的打擊,挖掉,根據形勢判斷,是否要順勢抓捕負責這些成員的裁判,靈活和自由度比較高。但是對於警方來說,第三個計劃是最難的,因為一旦疏忽,造成市民死亡,警方難逃其責。
第一個計劃基本否定,無法重創對方,而且全城大通緝,有可能造成城市恐慌,A市的外國人很多,很多外國人無法辨認A市人一樣,A市人也很難辨認清楚長相接近的外國人。
第二個計劃是很可行的計劃,但是已知四名裁判中要找出一名願意成為警方線人的裁判,很難。這四個人,年紀都在三十歲到四十歲之間,居住在南非、歐洲、大洋洲等地,相同點是,他們都有家庭,有老婆和孩子。犯法了,大不了一個人扛,最多槍決,就死一個人。如果出賣了雲頓公司,可能把整個家庭都搭上。
白隊是力薦第三個計劃,這個計劃很講究技術含量,必須每一步都細膩到位,同樣回報也是最高的,有可能將所有來A市搗亂的人全部幹掉。這個計劃最大好處就是,即使中途發生變故,比如有人漏網等等,計劃還能繼續執行。前提是不暴露線人存在和警方掌握的線索。等同給警方開了金手指。
計劃不錯,但是有個最大問題,中途出現問題誰負責?比如入室搶劫殺人,警方明明有辦法將他們驅離,但是卻放長線釣大魚,最終案件披露後怎麼算?第一個計劃簡單粗暴,並且具備一定威懾力,有一定可能導致預選賽的中斷。作為一個負責警察,應該選第三個,又應該選第一個計劃。
這計劃不能讓市政府或者法院背鍋,因為這是戰術決策,也因為保密需要,所以選擇第一個計劃還是第三個計劃,就完全看雷豹個人選擇。沒有對錯,結果決定對錯。
大家看雷豹,雷豹慢悠悠擦拭眼鏡,戴好,道:“第三個計劃。”說的波瀾不驚。
十號點頭,很讚賞,道:“第三個計劃,我們需要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