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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看著那些稿件,真是津津有味,覺得長了不少見識,況且這都是多好的素材啊,她都有拿來改編成小說的衝動了。

這些稿件是來自各行各業和五湖四海的人,涉及到這個時代的方方面面,別說對冬秀這樣的後世人,就是對這個時代裡絕大多數只能一輩子做家裡蹲的人也是極有吸引力的,畢竟原汁原味,就是身邊可能發生的奇聞異事,而不是杜撰謠傳,看著多新鮮,多稀奇哪。

她從中挑了兩篇自己特別感興趣的出來,打算進行改編。

&ldo;這兩篇稿件最有意思了,一篇是夜遇鬼火,一篇是麥加朝聖,一個驚悚離奇、怪誕詭譎,一個波折坎坷、千難萬險,本身就是噱頭十足的題材,如果能給適當的加工一下,那可就精彩極了,我想你們先給作者去信,詢問他們的意見,看同不同意被改編,如果同意,那到時候登報所得的稿費也全是他們的,署名也是他們的。&rdo;

王稚萍心想:這還用問嗎,這樣天上掉餡餅的好事,誰會不同意啊!

冬秀見她不以為意,解釋道:&ldo;那篇講鬼火的也就罷了,我不過是想要科普一下而已,那篇講朝聖的可就不行了,事涉宗教,總是需要特別的注意和顧忌的,特別是人家□□教,有許多講究和規矩是我們外人都不清楚的,一個不小心冒犯到人家就不好了,何況還要見報,那更應該考究了,萬一出現什麼錯誤,那也太不尊重人家了。&rdo;

王稚萍想想也是這麼個理,便沒再多說,只是心裡有些可惜:&ldo;那稿酬給他們也就罷了,作者名也署他們的啊?那您不是白做工了麼,給他人做嫁衣裳啊!&rdo;

&ldo;那本來也是人家的稿件,我不過就是幫著稍加潤色一點而已,署名當然得歸人家啊,你們編輯有時不也要做這樣的事嘛,難道你們幫著作者修改了文章後,就能把文章變成自己的了?&rdo;

她可沒這麼大的臉,明晃晃的偷盜別人的文章,原本她寫的小說就是借鑑後世各大影視劇得來的靈感,往好了說也頂多算個藝術再加工,說白了,也有抄襲的嫌疑啊,每每想起,還有些心虛呢,只是不用擔心被人抖摟出來而已。

不過這也是她的底線了,直接把別人的文章佔為己有是萬萬做不出來的。

但這時候的確是有這樣一種壞風氣,不出名的作者往往會受到各種壓榨和欺侮,辛苦寫的文章,好的被人低價收購,不好的則直接被冒名頂替或強行昧下,在這樣的強權社會裡,小作者也沒處伸冤去,只得認了。

何況那兩篇來稿寫得確實不怎麼樣,只能說給冬秀提供了個素材和靈感罷了,能被她這樣大有名氣的作者進行改編本身就是一件叫他們欣喜的事,哪裡還有立場在意作者署名的問題啊。

不過既然寶先生決定了,她自然也就不再多說了,果然,名人是自有高風亮節處的,不似她們一般蠅營狗苟。

這兩位作者也真是走了大運了!王稚萍不無羨慕嫉妒的想著。

這兩位作者顯然也是一樣的想法!

自接到報社來信,他們便驚喜得傻掉了,原本能被選中已然十分幸運了,現在居然可以得到寶先生的改編,這改編後的故事還能直接署他們自己的名字,一概收益也歸他們所有,這不就是天降餡餅麼,這世上競然還有這樣的好事,這樣的好人哪。

他們幾乎是不假思索的立即回信,同意了寶先生對故事的改編。

冬秀早料到是這樣的結果,一早便開始改編了。

因為這□□教不似佛教、道教的,對於她們普通人來說的確是既神秘又陌生的,北京倒是有不少□□,清真教堂也有幾座,可他們有自己的圈子,普通人進不去,他們也不願出來,真有幾分在鬧市裡隱居的味道,一般人對他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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