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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有人點頭附和。

楊振華身為重案中隊中隊長,在西城分局刑偵系統,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經驗方面也比較豐富,他說的話還是有人覺得有道理的。

儘管有更多的人知道楊振華是在跟王為置氣,為魏大隊當馬前卒。

魏明輝沉吟了一下,說道:「王為,併案偵查暫時押後吧,畢竟你說的那些案子,有好幾個不在我們西城分局的轄區內,全部併案偵查,那必須報市局批准。而且老楊說得也有一定道理,併案偵查,要線上索比較明顯,證據比較充分的情況下才能考慮,貿然併案偵查,有可能把偵破方向帶偏。費力不討好倒在其次,走錯了方向,時間上就耽擱不起了。」

這番話很見功力。

首先在對王為的稱呼上,魏明輝沒有叫「王所」,畢竟雙方年齡,職務,尤其是資歷相差那麼遠,這一聲「王所」叫出來,實在有點陰陽怪氣。如果叫「小王」,又未免太拿大。王為到底也是大所的副所長,三把手。

直接叫王為,不遠不近,正合適。

如果說怎麼稱呼還只是細節,那麼真正的關鍵在於,魏明輝壓根就不打算給王為留退路。

因為王為說的那幾個案子,都已經被定為懸案,也各自打上了流竄作案的標籤,一旦併案偵查,壓力就由紅玉派出所轉移到西城分局刑偵大隊了。

幾個案子併案偵查,以王為的職務和資歷,是肯定擔任不了專案組長的,這個專案組長,多半會落在魏明輝的頭上,案子破不破得了,全看你魏大隊的了,王為和紅玉所刑警中隊,不過是協助破案罷了。

當然,案子真破了,功勞也主要是魏明輝和分局刑偵大隊的,基本跟王為和紅玉所刑警中隊沒啥關係,最多得個不痛不癢的表揚。

關鍵是,這種案子就不容易破。

線索太少。

被害人壓根就沒辦法提供哪怕一點有用的線索,連犯罪嫌疑人的高矮胖瘦都只能靠腳印推測,實在太不靠譜了。萬一這腳印不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你們一門心思去逮一米六五以下的小個子男人,結果真兇卻是一米八的彪形大漢,豈不是南轅北轍?

知道王為這小子狡猾,魏明輝早就多長了個心眼。

這不,一上來就振振有詞,想要給魏大隊下套。

可惜你是人精,人家魏大隊就是千年的狐狸!

你那點小心思想要用在人魏大隊頭上,那還差得遠呢。

「那魏大隊覺得這個案子應該從哪個方面著手?」

劉強忍不住插了進來,問道。

他當然知道王為要求併案偵查的真實用意,而且很贊成。這樣的大案,還是分局去負責比較好,劉所可不認為自己所裡刑警隊這幾個「小屁孩」真有和人家分局刑偵大隊叫板的實力。

如果以後這樣的重案要案全都部歸他們所裡自己偵破的話,那還了得!

所以這樣的先例無論如何都不能夠開。

哪怕為此得罪魏明輝也顧不得了。

再說請魏明輝指點一下破案的方向也不算得罪,這本就是刑偵大隊長的職責所在。

魏明輝微微一笑,似乎早就料到劉強會有此一問。

「這樣的案子,還是老辦法,全面摸底排查。就像王為剛才說的,這個案子有可能是流竄作案,也有可能是本地人作案。我們必須得照流程來做,在你們紅玉所的轄區內,搞個摸底大排查,把一批渣滓撈出來,也許就有收穫了。」

魏大隊這個指點,可謂是滴水不漏。

對一些線索少甚至基本沒線索的案子,又必須要展開偵破的時候,摸底排查往往就是唯一可行的手段。很多時候,本案沒破,倒是捎帶著把以前的一些舊案子給破了。

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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