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猛提起拳。
我覺得自己還是太輕敵。拳怕少壯,這都是老話。我就算不讓也不是對手。
我想我畢竟不是來送死的吧。
發了狂又掙又擋。弓起腿卡住她的腰,但她也用雙腿緊緊鉗住我。
這個時候左臂的虛弱更成了明顯的劣勢。左肩完全被譚小流鎖住,眼前已經一片血色。
胸口都被血腥氣罩住。
就是這個時候,有人撬了門進來。
是南楠的保鏢。
譚小流顯然認得,力氣不再那樣足。終於定住。
就那樣坐在我身上定住了。攥著我領口的拳還沒有松。
我猛烈地咳嗽,喘不上氣。
還是南楠的保鏢把譚小流架開。
“鄭樂,你利用任晴,全是為了查南楠。你這麼玩弄她,不惜拆散我們。明明知道會出事還去找嶽明。你一點都不在意她。你他媽不得好死!”
她靠著床攤開四肢,喊著,哭叫起來,全是啞的。青筋暴起,淚眼昏花。
全沒了剛才的銳氣。
她說的都是大實話。一條條,是我的罪孽。都是我的錯,把我和南楠的感情沾了血汙。
我躺在地上看著染紅的天花板。
我很希望譚小流能就此放下。但我不死,她洩不了恨。如今又不許她找岳家報仇。
一股腥甜湧上來。於是我側了身子,吐出一口血。爬起來。
“樂姐,我送你去醫院?”
我擺了擺手,
“我自己可以。”
我本該交代一句,但又有什麼好說。
遷延,耽擱時日。
任晴只做權宜之策的暫時分居,怎麼想到一別就成了永遠?
在這房子裡的,只剩下譚小流的仇恨。留來留去,發酵膨脹,該是怎麼個結束?
作者有話要說: 鄭樂也不是好人
這兩天面試。心情比較糟糕。
在科技頻道看到瀟湘抄襲的事情。順便了解了一個叫做大作家的軟體。很高階啊。
話說回來我自己追的作者基本都在2012之後就再也不更新了。唯一還在更新的易白首大人,也是以令人傾佩的速度。
果然是跟不上形勢呢。
☆、權宜
我自己去了醫院。眼睛被血糊住。
眉骨骨折,眼角縫了五針。腫得睜不開。
帶著紗布獨眼龍一樣。
我惴惴不安回到南楠房間,看看手錶,已近下午四點。
帶了南楠給的鑰匙,開啟門。
南楠呆呆地坐在沙發上。穿著粉紅色的絲質及膝睡裙。看樣子沒出過門。
她看到我,怔怔地。我就過去抱住她。被她也狠狠抱住。
“阿樂?……你怎麼回來?”
“我又沒有說不回來。讓我看看,才一天,我家南楠想我了。”
南楠孩子氣一樣嘟起嘴。
“‘才一天’?你就不想我。”
又忽然驚呼,
“你的眼睛!才一天就弄傷自己。”
我無所謂地笑了,
“只是眼角縫了針,過兩天就沒事了。我現在一隻眼睛,也足夠看清你。”
我忽然想起譚小流,她的義眼,她頸間的骷髏紋身,她柔軟的面板和掩藏起來的身形。
我們是怎樣一步步奪去她的幸福。
我們照常一起做了飯。越來越享受這樣的時光。或許因為看到它的稀缺,所以彌足珍貴。
我心裡有句話堵了很久,終於忍不住說,
“南楠,我總覺得譚小流這個人,非常不可控。尤其現在……你小心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