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屏未做聲。
何述又拿起另一本挖掘文書,翻了一翻。
“本司的確是臨時才接了此職。不過工部有人要過來,知會這邊的文書應是多日前就下了。怎的張知縣直到今天,還未備好文書?儀程竟是要方才蘭侍郎教了你,你才得以寫出給本司?”
張屏繼續盯著地面:“下官知錯。”
何述將手書丟回桌上,口氣仍然和緩:“傳而不至,雖有怠慢之嫌,然本司念你……你是新任知縣不久,對罷?”
張屏道:“回大人話,是。”
“念你新任,就不多追究了,下次莫要再犯即可。”
張屏又施禮:“多謝大人寬恕。”
何述淡淡接著道:“但擱置公務,臨時拼湊文書呈報上官,乃翫忽職守,尸位素餐之過。本司暫去你知縣之職,你應能明白,且無異議吧?”
張屏仍垂著眼皮,神色恭敬肅然:“下官之過,大人儘可責罰。但大人若要免下官職務,當報知吏部與京兆府。”
何述懶懶摸了摸懷中,又掏了掏袖口,旁側褐衣小童呈上一物。
何述接過那物什:“抬眼看看。”
張屏掀起眼皮,見何述手中舉著的是一塊巴掌大小的牌子,頂有欽命二字,牌上正中另鐫四個大字――權可賞奪。
張屏拜倒在地,何述袖起牌子,懶懶道:“來人,除張知縣帽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