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這時代的官話。
同時他小心地把狼戶護在面前,以宣示所有權。
而小咕嚕乾的更是明顯,只見它一隻狗腿踩在狼屍上,一口小狗牙呲牙咧嘴的恐嚇著“搶”它美食的漢子。
當然,它太小了。這點兒恐嚇吸引不了任何人的注意。
“二十吊?”下人看了一自家少爺,狼這玩意兒雖然是猛獸,但也就是個十吊錢,二十吊,那是冤大頭的價格。
青年文士卻沒有出聲,他也不用出聲,因為他們是大宋捕奴隊,只要把人抓了起來,看他會不會出上一文?
“那得看一下你的狼才行。”下人繼續交涉著,不給沈石任何思考的時間。要知道大宋已經不再是初建國那會兒了。不交稅的野人被抓了小一百年,再蠢的人也學聰明瞭。已經很少有單獨的野人出沒了。
沈石說:“好咧!你們等著。”
有人願意當冤大頭,沈石自然是樂意的,之所以讓他們等一下,畢竟這狼屍真正的主人是小咕嚕。沈石需要問一下它的意見。
小咕嚕:“我要烤肉。”它舉著小爪子。
沈石:“賣掉它,可以買調味品,做出更好吃的烤肉。”
小咕嚕一邊看看生冷的狼屍,—邊又看了看熱乎乎的烤肉,妥協了。沈石得到了狼屍。
“啪……”
沈石彎腰收拾狼屍的同時,一本書也從他懷中掉落。牢中老人給他的書,鬥狼的時候,他把書收入懷中。
看到沈石懷中有書,青年秀士制止了自己手下圍攏抓人的舉動。開口問道:“閣下是讀書人?”
“慚愧!久試不第。”沈石說。
呃……這下不能捉了。
大宋律法下,你捉野人,朝廷上下是支援的,但是你要敢捉一個讀書人當奴隸用。呵呵……整個士林非讓你知道一下花兒為什麼這麼紅。
“哈哈,閣下竟然是位讀書人?看閣下年歲不大,怎可說是久試不第。”
青年秀士哈哈大笑,硬生生從捕奴,表現的與沈石親近不少。不這麼幹,還能怎麼辦呢?
這可是大宋,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大宋。
“不知兄臺貴庚?”
這不,連“兄臺”都叫上了。
“週歲十五。”
沈石看著這二十好幾的大齡青年,趕緊報上了自己的年齡。十五歲被二十好幾叫“哥”,他還是很有羞恥心的。
“什麼?十五?”對方驚呼。
“是的。”
他的表情太誇張,沈石心想:莫非我這身體,就這麼顯老嗎?
“哈哈……不過十五,賢弟說什麼久試不第。像為兄,今年已經二十有六,至今沒考上秀才,豈不更是久試不第?”
宋朝的秀士從來都不是秀才,它是專指那些未考取任何功名的讀書人。比如有名的白衣秀士王倫便是其中的代表。
當然,二十多歲還沒考中秀才,也不是多麼值得炫耀的事。非要說驕傲的話,也就是他還沒有落草,嗯,這確實值得驕傲一下。
既然大家都是讀書人了,這事就好說。
一匹狼,二十吊錢是貴了一些,但是大家都是讀書人,讀書人有通財之宜,所以“買了”。
只不過一吊錢,官方規定是一千文,二十吊錢就是兩萬枚大銅子。太重,沒人出個門還隨身裝著兩萬枚大銅子,這數量也隨身裝不起。
所以,狼換秀士家的壯丁揹著。書由沈石隨身裝著,走起……
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向秀士家的莊子趕去。倒是小咕嚕,一步三回頭,分外不捨得沈石烤肉的地方,畢竟這地兒意味著它人生第一次的美味兒。
當然,它也就緬懷了一下。瞬間一雙小眼睛便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