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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而出現。也或許是吉兆而不是凶兆,所以殷朝沒有滅亡,高宗長壽。祖己相信野生植物生於朝廷是王朝要滅亡的凶兆,就說它是商朝該滅亡的徵兆。

【原文】

18·5漢孝武皇帝之時(1),獲白麟(2),戴兩角而共觝(3),使謁者終軍議之(4)。軍曰:“夫野獸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為一也(5)。”麒麟野獸也,桑穀野草也,俱為野物,獸草何別,終軍謂獸為吉(6),祖己謂野草為兇。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7)。祖己以為遠人將有來者(8),說《尚書》家謂雉兇,議駁不同。且從祖己之言,雉來吉也。雉伏於野草之中,草覆野鳥之形,若民人處草廬之中,可謂其人吉而廬兇乎?民人入都,不謂之兇;野草生朝,何故不吉?雉則民人之類。如謂含血者吉(9),長狄來至,是吉也,何故謂之兇?如以從夷狄來者不吉,介葛盧來朝(10),是兇也。如以草木者為兇,朱草蓂莢出(11),是不吉也。朱草蓂莢,皆草也,宜生於野而生於朝,是為不吉,何故謂之瑞?一野之物,來至或出,吉凶異議。朱草蓂莢善草,故為吉,則是以善惡為吉凶,不以都野為好醜也。周時天下太平,越嘗獻雉於周公(12),高宗得之而吉(13)。雉亦草野之物,何以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14),則麏亦仍有似君子(15),公孫術得白鹿(16),佔何以兇?然則雉之吉凶未可知,則夫桑穀之善惡未可驗也。桑穀或善物,象遠方之士將皆立於高宗之廟(17),故高宗獲吉福,亨長久也。

【註釋】

(1)漢孝武皇帝:即西漢武帝劉徹(公元前156~前87年)。西漢景帝之子。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

(2)麟:麒麟,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其狀如鹿,獨角,全身鱗甲,尾似牛。多作為吉祥的象徵。

(3)戴兩角而共觝:疑作“一角戴肉而五趾”。本書《講瑞篇》和《指瑞篇》均作“一角而五趾”,可一證。《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終軍》言:“獲白麟,一角而五蹄”,可二證。

(4)謁(y8夜)者:參見9·15注(16)。終軍(?~公元前112年):字子云,西漢濟南(今屬山東)人。十八歲被選為博士弟子,上書評論國事,武帝任為謁者給事中,遷諫大夫。後奉命赴南越(今兩廣地區),被殺。死時年僅二十多歲,時稱“終童”。《漢書·藝文志》有《終軍》八篇。

(5)參見《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終軍》。

(6)上文:“麒麟野獸也,桑穀野草也”,下文:“祖己謂野草為兇”,故疑“獸”前奪一“野”字。

(7)蜚(fei飛):通“飛”。雉(h@至):通稱野雞,又有叫山雞的。《史記·殷本紀》、《漢書·郊祀志》“鼎”下均有“耳”字,可從。雊(g^u夠):野雞叫。

(8)遠人:這裡指遠方的使節。

(9)含血者:有血氣的東西。這裡指人和其他動物。

(10)介:春秋時的一個小國。地域在今山東省膠縣西南。葛盧:介國君主的名字。介葛盧來朝:據《左傳·僖公二十九年》記載,公元前631年介國君主葛盧二次到魯國朝見,都受到很好的接待。

(11)朱草、蓂(m0ng名)莢:古人認為是二種象徵吉祥的草。

(12)越嘗:也作越裳,古代南方的一個民族。雉(h@志):野雞。

(13)高宗:此言周公得雉之吉,以證桑穀之祥,與高宗沒有關係,故疑“高宗”是衍文。

(14)所分:疑“耿介”形近而誤。《儀禮·士相見禮》:“冬用雉。”鄭注云:“士摯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時,別有倫也。”賈疏雲:“士之義亦然,義取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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