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共用一個公會倉庫。當然,公會倉庫的開設是有嚴格團隊等級限制的,當一個“部落”,或是一個“組織”快要瓦解的時候,公會倉庫會自動“受限”,統一由會長、副會長,或臨時會長、副會,再或者由職務較高的人掌握“倉庫秘鑰”。。。
當初,要不是蠻王團長機智,選擇放棄個人財產,和公會財產。17軍團的下場可能不會這麼好。“零”傷亡。後期自己去找白狼復仇的狼人精英不計算在內,那是他們的“個人行為”。尚無法認定是正義?還是非正義??
彩蛋在多重世界裡,每位英雄的個人行為均不受“輿論約束”。每個,無論是男,還是女,是英雄法師,還是覺醒精英怪,,若是連自己想去復仇的“權益功能”都沒有的話,30線上英雄的數量估計早就減退了。。。以前曾有類似“軍事化管理”的規模公會團隊,由於“秩序”升級版本20,他們已轉化成了像“忍者世家”那種“眾”二、三級地圖。有的人生喜歡被“奴役”,相信大多數英雄還是喜歡“自由自在”的,哪怕只是釣釣魚,偶然談場戀愛之類的無聊h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