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頁)

嘴。請你不要當著我的面說廢話。歐陽普良的眼睛狠狠盯著那個年輕人,使得一屋子裡的人都面面相覷。不知道他為什麼發火。

——我又說錯了?年輕人臉色蒼白,自討沒趣地坐回椅子上不作聲了。

——你想讓我舉例說明檢察院利用我們的成就沽名釣譽嗎?利用我們的成績?利用我們的生命挽救他們的聲譽嗎?他們如何操縱反貪局這張王牌來壓制別人嗎?檢察院如何極盡所能使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人蒙受了恥辱,你想讓我仔細地說說嗎?

歐陽普良盯著他們時,他憂鬱地搖搖頭:“我才不在乎檢察院院長有什麼靠山和來頭呢,向我賄賂什麼?他就是給我一個金山也不行。可是,他們的受賄行為與事實又有誰監督呢?只有我們,這叫互相制約互相監督嗎。”一個司法機關的權力一旦失去有利的監督,那麼造成貪贓枉法和濫用職權為自己謀私利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年輕人聽他說完,不再困惑地把頭轉過來。除了歐陽普良,房間裡人人都清楚檢察院同公安局刑警隊表面上相處得很好,但內部也有矛盾與分岐。在個別案件上,甚至存在著你死我活的鬥爭。雖然他們在聯合調查某項案件中也有出色地配合,但都以國家的名義孤芳自賞。檢察院決沒有搞迫害的企圖和想搞垮什麼人的目的。然而公安局有沒有個別人呢?歐陽普良接到了司馬效禮的電話,他才相信有。他的分析深入淺出,從而改變了歐陽普良的思想。上司的要求,現在不能說那些對工作不利的話語了,我要你的實際行動。不然,你就辭職。歐陽普良覺得司馬效禮有點兒瘋狂了,變得真實了,想到整人才還原了本來面目。他可以大言不慚地說,你說歐陽普良,你想要什麼?你得聽話,你是我的兄弟,鐵哥們,我不提撥你提撥誰?去提撥劉建安?好了,不多說了,記住,你得給我創造奇蹟。

房間裡的人也非常清楚自己的工作性質,檢察院的劉建安有意識地給我們帶來了一個麻煩。他們也知道有人煞費苦心地制定的這個計劃。幹嗎要逮捕那兩個人呢?太可怕了。讓人失去生命畢竟不是什麼喜性事兒。一旦鑄成大錯是無法挽回的。

——如果我們逮捕那兩個人,難道梁城市檢察院就會善罷甘休嗎?就不會追查真相嗎?他們是國家的司法機關。無論我們做得多麼周密多麼隱蔽,也無法與他們較量。一旦到了沒餘地的地步,我們如何收場?我覺得我們還是應該謹慎點兒。走一步應該看三步。

一個人有情緒,其他人也就跟著抱怨起來。歐陽普良不動聲色地觀察著他們。聚集在這裡的人缺乏應有的主見,他們都是不可思議的自私者,經常不發表自己有什麼意見。最初將他們聚集在一起就是一個錯誤。但是,事到如今,不幹不行了。利弊惟有自知。

——要是他們的一個人被殺了,他們信心百倍地開展調查的主要證人也被殺了,梁城市檢察院就會竭盡全力來破案。因此我的建議是,牽著他們的鼻子走。

人們驚奇地看著他。歐陽普良站起來,拿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後又點上煙吸著。看得出來,他是左右為難,不得已而為之。最後他氣憤地說:“不是讓你們非要殺人,而是讓你們執行這個任務。”

這時欒蓓兒也在思考著,經過這麼多年幫助司馬效禮實施計劃,欒蓓兒的良心、機智或偏執戰勝了她。她去了梁城市檢察院,開始告訴他們她所知道的一切。稍加想象,我們就能發現此事的進展。而司馬效禮卻對他的至親已經背叛一無所知。他也知道讓我們計劃幹掉他的情人。只有我們清楚。歐陽普良暗自慶幸這最後一番話。感覺不錯,但要勇敢地行動。這畢竟是他義不容辭的工作。

——但是檢察院會懷疑她,其實也知道她背叛了,或者她可能有所察覺。因此,在別人看來,這個世界上最迫切想控制甚至必要時除掉欒蓓兒的人莫過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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