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當代小說,除了小說史上的意義,幾乎可以不讀。
現代小說,我個人認為賈平凹的《廢都》、餘華的《活著》、王朔的《動物兇猛》、高行健的《靈山》、馬原《拉薩的小男人》、殘雪的《黃泥街》、莫言的《紅高梁》、陳忠實的《白鹿原》還不錯。當然,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關於它們,後文再加論述。
說到這裡,讓我們回到開始的那個問題,何謂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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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小說之所以讓我覺得噁心,是因為它與政治靠得太近,文以載道一貫是中國文人的陋習,不大義微言就會死啊?道理,尤其是能上升到某種高度的道理,從來就是強Jian犯。一部小說,只有時過境遷,當時的語境都缺席後,仍能若青春少女美目盼兮或如荷戟壯士月下獨行,那才擔得起一個好字。關於小說的定義,書上比較完整的一個表述是:具備小說的三要素(情節、人物、環境),以人物形象的塑造為中心,透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環境描寫,形象地反映社會生活,並以此區別於詩歌、戲劇、散文的敘事性的文學體裁,可稱之為小說。我不大苟同這種觀點,它很淺薄,它所承的還是古典小說的那條線,它並沒有意識到小說與現實的關係,仍把小說作為現實的一個映象而加以分析。
小說不僅僅是一面鏡子。現實與小說並非互相對立,而是互相滲透,相互吞噬。人是活在小說裡的,字詞段落即聲色犬馬。小說本身是一個與現實世界平行的菩提世界。它是真實的。真實有兩種,一種是手足口鼻舌所感覺所觸控到的客觀真實,另一種即是“我心中的真實”,月亮是不會開花的,但我認為他在開花,他就是在開花。要知道,所謂的現實從某一點來說,也是幻覺。無處不在的光線或明或暗籠罩在人的頭頂,汽車輪胎滾滾轟隆聲由遠而近,再由近及遠。每一處空間,每一個此時此刻,皆為一處舞臺。人都是在臺上演戲的,毋論他是否清醒地意識到這點。小說的意義並不在於複製現實生活,或者上升一個層次--解釋世界,而在於咀嚼,加工,淬取,身體吸收其營養,並排洩出其毒素,讓人得以長大、成熟,跟隨語言本身的節奏,邁入一個全新的世界。
一個人就是一部小說,一個人的一天也是一部小說,一個人的一秒同樣是一部小說。物質是無限可分的,小說在某一點上亦可無限深入直至抵達靈魂深處,或從百合|穴處噴薄湧出化作萬千雲霞,一花一鳥一木一蟲一魚一石,這些都是小說。人有多少種可能的生存方式以及多少種悲歡離合喜怒怨恨就會有多少種小說。小說講的其實就是人生,而詩歌辭賦卻是人生中的某一停頓,某一剎那,某一激|情澎湃時。
小說足夠“大”,大到什麼程度呢?
大到你現在讀我這篇文章時的姿態、想法、以及嘴邊的冷笑都是小說的構成元素,它是動的,滔滔不絕,如星空倒映。小說的要素並非人物、情節、環境,而是整個時空的縱橫交錯,就技術層面上講,它可以沒有具體的人物,取而代之“你、我、他”這樣意味深長的符號;它可以沒有情節,僅僅就說心理;它也可以沒有環境,當時空被打碎並重新揉和在一起,背景只是一片鴻蒙時的虛無。
世界並非“真實”的存在,通俗點講,它可能是上帝玩的電子遊戲,一切場景皆為虛擬,甚至疼痛,也只是程式所發出的尖叫。所謂“真實”,說到底,還是人內心的渴望,它不是事情的真相。真相不可知。小說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撫摸這些渴望,讓人逐步往“不可知”中行去,並在“不可知”的每一個瞬間試圖察覺某種可能的存在,然後為之欣喜或焦慮。小說是為渴望服務的,人是為了渴望而活著的。小說就其本質而言,是人存在的方式,不管是誰,不管他多麼卑微或偉大,概莫能超越此方式的範疇。而且,小說所揭示的這種方式擁有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