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不懷好意一樣。
“你要真找不到物件,那就我來替你找。”於媽媽說了。
“什麼?!你要替我找!”順心很自然的看了一下她爸,她爸就是她媽當年的眼光。
呃……她不是說她媽眼光不好,她得承認她爸很優、是個非常顧家的男人,但是這種老實過頭的男人,根本不是她喜歡的那一型。
“不要啦!”順心哀號著。“你別幫我找男人啦。”她不信任母親的眼光,抵死也不嫁像她爸一樣的男人。
因為像她爸的男人,家裡就有一個了,就是她哥。
每天被那視她的終身幸福為畢生職志的大哥煩,就快被折磨死了,要是媽再幫她找一個,她豈不是一個頭兩個大!
“要我不插手也行,那你就自己出去找一個好物件。”總之她心意已堅,今年六月非把女兒嫁出去不可。
“你聽到沒有?”於媽媽猶如河東獅吼,朝女兒的方向噴口水。
順心再怎麼心不甘情不願,這會兒也只能頻頻點頭稱是,“好,我會去找個男人嫁的。”
她一定要自己找到物件,絕不讓家裡的人置喙她的婚姻大事。
“這是什麼?”顏至嘉看著從順心手中遞過來的A4紙張,那上頭揚揚灑灑列了好幾十列的字,什麼女友用餐時,要隨侍在旁、舀湯盛飯,不得有先行用飯之行為……那是什麼啊?
她疑惑的看向好友……
順心這才開口解釋道:“這是我徵男友的條件。”
“什麼?!徵男友的條件!”至嘉當場傻眼。這會兒,她不敢再用隨隨便便的態度去看那張紙。
她很小心、很仔細地閱讀裡面的一字一文。
女友用餐時,要隨侍一旁、舀湯盛飯,不得有先行用飯之行為。
女友化妝時,要快樂等侯、衷心讚美,不得有不耐等侯之行為。
女友很累時,要笑臉相迎、按摩披背,不得有男人主義之行為。
女友血拼時,要勇於付款、多所鼓勵,不得有不情不願之行為。
女友逛街時,要不辭辛勞、提搞重物,不得有偷懶怕重之行為。
女友無聊時,要搭命演出、綵衣娛親,不得有毫無所謂之行為。
女友訓誡時,要兩手貼緊,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為。
女友說話時,要凝神靜聽、動作筆記,不得有聽過就忘之行為。
女友哀傷時,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絕,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為。
女友晚歸時,要耐心等侯、歡顏以對,不得有大發雷霆之行為。
女友不在時,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雞摸狗之行為。
女友打我時,要任其蹂躪、謝主隆恩,不得有還手瞪眼之行為。
要死了,這些條件很嚴苛耶!“順心,你確定你找得到這樣的男人嗎?”不是她愛吐槽,只是這世上要是有這麼優的男人,還輪得到她們來覬覦嗎?這樣的好男人,鐵定早就被人訂走了好不好。
“這不是我訂的,是我哥。”會做這種事的人就只有她那個神經病大哥而已,她才沒那麼變態。
“這是我十四歲那年,頭一次有男生鼓起勇氣追我,為了那段戀情,我努力瞞了將近一個禮拜,最後還是被我哥知道我們班竟然有人如此大膽,敢痴心妄想覬覦他的寶貝妹妹。”那個男生最後有多悲慘,她就不再多講了,省得這裡沒遮沒攔的,要是被人聽了去,日後真沒人敢約她,身價頻頻跌停那就不好了。
“總之,經過那一次之後,我哥就從網路上的女友守則中挑了幾則順他心、如他意的Download下來,他開宗明義跟我說了,要當我的男朋友,就得先過他那一關,凡是做不到他開出的那些條件,就別想‘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