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時候不是正在轉型嗎,虐戀不流行就改寫種田美食文了。一開始,沁雪寫到半夜飢腸轆轆,書裡面的人物在吃什麼,她就讓我給她做什麼,於是我就重操舊業,給她做照燒雞排、香煎三文魚、意醬pasta……”
林初童拿起廚房紙,將碗沿的一圈油漬整齊的擦掉,整碗麵看起來更加精緻用心。
她說:“接下來,就變成我做什麼菜,她就寫進書裡去,因為親眼見到我做菜的過程,寫起來又逼真又帶感,一些減肥的讀者深夜看她的書,都能看哭了。”
“然後呢?”
林初童不說了,這也算是她離開沁雪的主要原因吧。
再後來,沁雪寫了兩年的美食文,雖然依舊很受歡迎,但套路越來越相近,無非是言情結合美食,批次生產。她把精力都放在劇情上,而被她厭倦了的美食部分,就讓林初童給她代筆。
沁雪說這不是在拿她當槍手,而是因為林初童做的菜越來越出神入化,她把握不住精髓,怕一個細節寫的不專業被讀者指出BUG,再說都一起共事三年了,不是這點小忙也不肯幫吧。
林初童是個沒辦法拒絕別人的老好人,沁雪作為當紅作家,卻與她姐妹相稱,薪水福利也算待她不薄,只是寫個美食部分而已,又有什麼不可以幫忙的呢。
於是她模仿沁雪的文風代寫了文中所有美食的部分。
沒想到美食的部分漸漸比主要情節更為出彩,很多讀者不再滿足於兩三章才出現一次的美食環節,強烈要求作者多寫點的好吃的,深夜報社也無所謂,因為光看著,就像是吃到了嘴裡,落到了胃裡,實乃人生美事,還大讚沁雪大大文筆進步。
林初童很開心。
沁雪不高興了。
一個作家也有她的底線和自尊心,而且沁雪也倦了,美食文寫到了極限,確實疲了。
她想再次轉型。
順便跟林初童解約了。
林初童心知肚明她炒掉自己的理由,而這件事她也決定爛在肚子裡,尤其不能告訴張濤。
張濤還在追問:“後來她為什麼要炒了你?”
林初童說:“因為她覺得我的廚藝登峰造極,應該去酒店當廚子,好過做助理。”
張濤眯眼點頭,不能同意更多。
眼前這碗麵已然證明了一切。
往往大師並不是非得要做出一桌滿漢全席才能證明他的能力,有時候,簡單如一碗蛋炒飯,也能讓吃的人有飄飄|欲|仙黯然銷|魂的感受,正所謂“表面上平淡無奇,內裡卻精雕細琢。”說的就是眼前這碗秘製雞蛋麵了。
張濤聞著味兒口水就要掉下來了,他很想吃啊。
可林初童卻端著面給陳躍送去了。
張濤一秒變馬景濤式咆哮:“他是沒手還是沒腳啊,那麼大一個活人不會自己找吃的呀?別送,給我吃!我還沒吃過你親手煮的雞蛋麵呢!”
林初童嘿嘿假笑,端著碗依然是要往陳躍家去。
“不許去!”
“鄰里之間互相幫助嘛,他萬一餓死了誰給我寫書賺錢?”
“我就不信他少了你這碗麵會餓死,他就是看準了你好欺負才逮著你這個軟柿子狠捏的,你都把人慣出毛病來了!”
這麼一發火,林初童也不敢把麵條端出去了,只好放在客廳的桌子上,看著張濤。
“他真是給之前的經紀人慣的,要不是他們鬧翻了,我也搶不來這個人啊,好像我唯一的優點就是給他弄吃的,如果連這個優勢也沒有……”她越說越小聲,然後抬眼瞄了張濤一下。
張濤站起來了,然後撲過來。
她嚇了一跳。
然後張濤把那碗麵端起來,親自送到陳躍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