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他:“你不知道戒指是幹什麼用的嗎?因為我的手好看就貿然把它做成戒指……你就不怕我會錯意,以為你要向我求婚?”
“所以我沒敢明著送啊。”譚以琛伸手捏了捏我的鼻子 ; 沉默片刻後,他垂下眼簾來 ; 低聲補充道:“這還是我第一次送女人戒指。”
我被“第一次”這三個字取悅了,揚眉問他:“其實那時候你就已經愛上我了吧?只是死撐著不肯承認罷了。”
我語氣篤定 ; 因為我知道,譚以琛不是那種不懂人情世故的傻小子,他不可能不知道送一個女人鑽戒意味著什麼。
如果他不愛我的話,他完全可以拒絕羅汀的提議,純度高的血鑽雖然珍貴,可也不過區區七千萬而已,他犯不著為了這麼點兒錢,把自己最珍愛的自由交出去。
迫使他情不自禁的交出自由的,是愛情 ; 不是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