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卿看時間:“我們到那兒要一小時,我們兩點鐘就要走。”
阿愚很神氣:“馬上出發也可以,看我都穿好衣服了。我們走吧!”
“你媽媽不去嗎?”
阿愚小聲說:“媽媽很討厭看馬戲。”
程少卿探身從視窗往下看,溫靜雅正在樓下花園裡埋花的種子。
程少卿揚聲說:“給小語找件厚點的衣服,再給她準備點吃的,幫忙看看哪輛車的油是滿著的。”
溫靜雅繼續幹活:“等我弄完這些種子。”
程少卿說:“馬上。我們兩點鐘就要走。”
溫靜雅抬頭:“你們要去哪兒?”
程少卿答:“去看馬戲表演。”
溫靜雅氣憤:“為什麼不帶我去?”
程少卿扭頭問阿愚:“你不是說媽媽不看馬戲?”
阿愚無辜地說:“媽媽昨天才說她討厭猴子跟大象啊。今天有猴子明星跟大象明星耶,我不想讓媽媽不舒服。而且,媽媽每次出門前都要打扮很長時間,會來不及呀。”
程少卿語塞:“……程淺語你太狡猾了。”
溫靜雅吃醋大叫:“我也要去!不許撇下我!”
程少卿點頭,又看一下時間:“你還有19分30秒的準備時間。我去檢查車子,你別忘了小語的外套和食品。兩點鐘,不許遲到。”
溫靜雅用短跑衝刺速度衝進屋子換衣服梳頭髮化妝以及給某個小惡魔找外套,其效率之高,打破了她的個人紀錄。
阿愚很鬱悶。她本來計劃看完馬戲後就纏著爸爸給她買那套女妖怪衣服。媽媽說“很黃很暴力”,拒絕給她買,可是爸爸不會拒絕她。如今她的計劃又要破產啦。
(本篇完)
後記: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
(一)
在開寫《過客,匆匆》一週年到來之際,想搞點紀念,但是文字障礙了,審美疲勞了,所以只好扯些廢話。
話說,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寫一個故事的念頭,雖然只是火花一現,但似乎還構思了好幾天。結果尚未動筆,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見一個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沒有什麼關聯。但是因為我行動不便,沒有及時甩掉那男的,所以後來他成了我現任的老公貓先生。雖然,但是,總而言之,這兩件小事害我擱淺了一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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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當初究竟想寫一個什麼東西,當初我幾乎連大綱都打好腹稿了的。只隱約記得是個從校園開始的成長文,一直講到他們踏入社會。扼腕啊扼腕,都怪貓這廝毀掉我的雄心壯志,不然興許我能寫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黃版的《致我們終將衰敗的/毀滅的/凋謝的/墮落的/荒蕪的/清倉的……青春》,然後大紅大紫大黑。唔,開個玩笑。
轉入正題。後來時間便到了2007年下半年,我開始看網路言情,然後……被坑得痛苦,被虐得淒涼。於是我憤然想:MMD,我要翻身當主人!我也要寫文,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我想調戲誰就調戲誰,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隸主我怕誰。
於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後,我記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節那七天假日裡,我開始構思我的故事。
我甚至能清楚記得當時的地點。我在廚房裡邊洗碗邊想:我要寫一對不相愛的男女,莫名其妙結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後來兩人都煩了,於是鬧離婚……當然不能那麼便宜了他倆,離婚時要使勁地折騰幾下子……最後兩人發現,即便是不相愛,但對方已經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為習慣,想要放棄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然後我還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點睛之語:我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