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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並不是說非得由中國人建設管理,關卓凡一向認為,這麼幹緩不濟急,而且效費比太低,做出來的東西還很可能不合用。剛開始的時候,整個廠子就應該從頭到尾由外國人建設和管理,甚至熟練工人也用外國人,中國人就是跟著做學徒。

這樣,一開始就有好東西用,而十年八年下來,當學徒的中國人也差不多能出師了,那個時候,再來建真正的“自己的”的工廠。

克里斯托夫?斯潘塞這個人,連同他的兵工廠,等打完了仗,關卓凡就打算一股腦兒弄到中國來。

而且,關卓凡在斯潘塞身上打的主意,不僅僅是要他為自己生產斯潘塞連珠槍,還希望著落在他身上開一個金手指,把這個時代還未曾出現的兵器提前開發出來:硬鉛彈、彈倉供彈、栓動——真正的自動步槍。

這不是天方夜譚,事實上後世由h﹒s﹒馬克沁發明的第一支真正的自動步槍,和斯潘塞連珠槍就有非常密切的血緣關係:美國內戰結束,軍方不再訂貨,斯潘塞兵工廠慘淡經營,維持艱難。於是,奧利弗?溫切斯特買下了斯潘塞的專利、工廠和剩餘的產品,在斯潘塞連珠槍的基礎上發明了溫切斯特步槍。之後,馬克沁又對溫切斯特步槍進行改裝和試驗,製造出第一支真正的自動步槍。

買小潘這種事怎麼能讓這個溫切斯特來做?得我來做啊。

關卓凡認為。如果基本技術儲備成熟。資金充足。而思路又正確的話,提前開這個金手指不是辦不到的。

這個時候,現代步槍的基本技術都已出現並接近成熟,如撞針、栓動、金屬定裝彈、無煙火藥,等等。資金嘛,不必說;而正確的思路——自己可以提供,並且可能是此時全世界唯一能夠提供這種思路的人。

這個思路就是:利用火藥氣體的動力,使槍支完成開鎖、退殼、送彈和重新閉鎖等一系列程式。從而實現自動連續射擊。

這是後來人人都知道的事情,說穿了毫不稀奇。而這種還在畫餅的新槍,就叫做“逸軒式”如何?

還有一種後世名氣極大的武器,當時已經發明出來,而關卓凡也很有興趣,這就是加特林機關槍。

加特林機關槍是一種手搖多管機關槍,其自動原理和左輪槍的轉膛發射原理一樣:利用一套傳動機構使數支槍管繞一個公共軸轉動,從而完成連續射擊。在電動機出現之前,轉動是由人力轉動搖把實現的。

加特林機關槍剛發明出來的時候,每分鐘射速已達到250發。之後還不斷改進增加,誠是利器。但和斯潘塞連珠槍不同的是。斯潘塞幾乎一問世就是成熟兵器,一投產就能派上用場,而且是大用場。但這個時候的加特林還很不成熟,冒煙漏氣卡殼炸膛,無數毛病。

內戰時期,美**隊試驗性地裝備了少量加特林,但和斯潘塞的輝煌完全相反,加特林沒有留下任何真正值得稱道的戰績,加特林的列裝要等到戰後的1866年。

加特林的尷尬不僅僅是技術還不夠成熟,問題還在於,當時的軍隊的戰術體系中,不知道把加特林這個怪東東放到哪裡。

當時還完全沒有機槍支援步兵的概念。加特林槍身沉重,有兩個大大的輪子,必須馬拉著才能移動;操作非常複雜,需要四個士兵才能操作。因此加特林理所當然被當成一種“快炮”。加特林第一次引進中國,譯名就是“格林快炮”。

問題是如果真作為炮兵的一員,不但和炮兵的體制格格不入,和拿破崙炮相比,加特林的威力也沒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炮兵會很不理解:你中間插我一槓子到底為了什麼呢?

就是說,加特林還必須等待自身的改進和軍事體制的調整的配合,才能夠真正發揮威力。

軒軍目前的裝備已經對南軍形成了代差,多加特林不多,少加特林不少,現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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