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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皺眉打了個哈欠說:“我不明白。”

“你不用明白。”他摸摸我的頭,柔聲問,“困了吧?我抱你去洗澡睡覺?”

“嗯。”我點頭,把手搭到他脖子上說,“我要你幫我洗。”

“好。”他笑著答應。

“我要在洗澡水裡睡覺。”

“行,我看著你。”

他把我抱起來拐去浴室,等水注滿浴缸後我們一塊脫掉礙事的衣服進入水中,我照例趴在他身上睡覺,他一邊替我洗澡一邊低聲哼著歌。我迷迷糊糊地問他:“袁牧之,張家涵為什麼不理我?”

“他只是個普通人,普通人看到殺人啊流血都不會喜歡。你不也不喜歡嗎?”

我想起人血的黏稠和令我反感的味道,於是有點明白了,我說:“原來這樣,那我可以原諒他。”

“你真乖。”袁牧之笑著在我臉上啃了一下,“下回要宰人也別當著張哥的面,記住了嗎?”

“嗯。”我點頭,然後下結論說,“張家涵膽子真小。”

“是啊,他膽子小。”袁牧之嘆了口氣問我,“也許有一天,你也會發現我膽子小,那時候你也要原諒我。”

“人都有恐懼心理,”我說,“這不奇怪,我會試圖理解的。”

他微微愣了愣,然後笑了說:“那就好。”

第74章

我決定原諒張家涵,因為他膽子小又懦弱,我不能拿我的標準去要求他。袁牧之說得對,對於殺掉一個人,我是厭惡,而他會恐懼,所以他不知道怎麼接受我,只要給他時間,他應該能想明白曹智那種垃圾死了就死了,他的死亡,根本不具備所謂的意義。

我決定去找張家涵,我不放心他在洪爺那,他會被欺負的,等他對我的恐懼感一過去,他會很後悔自己跟洪仲嶙走。如果能用話語解釋讓他明白我是為了他好才做了這麼多,那我不介意費點口舌,如果說不清楚,那麼我就直接催眠他帶走好了。

無論如何,張家涵是我的。母親離開我的時候我是沒選擇餘地的被迫接受,但這一次張家涵離開我,我必須讓自己重新選擇一次。

我穿戴好,揣好光匕首,打算出門。袁牧之帶我來的這個地方大概是一處郊區的兩層房子,有很大的白色露臺,站在上面往遠處眺望能看見峰巒疊嶂的青山。已經是夏末初秋,然而還是到處充斥煩人的知了聲,此起彼伏,無休無止。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錯,屋裡很乾淨,設施很齊全,開啟衣櫃有合適我穿的衣服,我甚至還在床頭櫃裡找到一把小手槍,看在它輕巧便攜的份上,我決定它的歸屬權暫時是我。

我在這裡面呆了差不多有三四天,袁牧之一直陪著我。我們一塊在附近長長的林蔭道散步,還在屋後一片不大的池塘裡釣魚——這項工作非常考耐性,我全憑著意志力才堅持下來,並最終收穫了一尾不大的魚。袁牧之誇我很厲害,並把那條魚交給廚子做為我們當天晚餐的內容,但我終究嫌棄它的刺太多,並認為釣魚的總結點不應該在吃掉釣來的魚上。它應該更有意義,比如在垂釣時的思考,比如在那樣一段相對靜謐的時間裡我決定的事。

是的,我決定跟張家涵重歸於好。我的時間不多了,如果洪馨陽沒能在三個月後受孕成功,那麼我也將不復存在。

我從不後悔我做過的決定,但即便是註定要不存在的我,也會想要在某些人心裡與眾不同。

比如袁牧之,比如張家涵。

今天袁牧之白天都不在,這是我還在睡覺時他在我耳朵邊說的,說完他還拿溼乎乎的嘴唇和下巴蹭我,把洗漱留著的水全蹭到我臉上脖子上,非常令我不耐。我閉著眼推開他把被子拉到頭頂,又被他拉下來非要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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