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智賢為例,金允浩破案後起訴其所屬經紀公司,那麼就需要全智賢出庭,與其所屬經紀公司對簿公堂,雙方會撕破臉皮大吵大鬧。
可一旦這樣,案件過後全智賢要如何與經紀公司相處?
她是有合約在身的,因此又不能輕易離開公司,那她要何去何從?
不走留在公司,那萬一公司一怒之下雪藏、打壓她,她又該怎麼辦?
全智賢只是一個藝人,與勢力相對龐大的經紀公司相比,她的力量太小,根本鬥不過人家。鬧掰了,最終吃虧的還是她。
所以,對全智賢最有利的做法是利用此事作為談判籌碼,讓其經紀公司讓步,多分給全智賢一些原本應得的利益。
這才是最好的做法。
全智賢明白,經紀公司也明白。
因此找到一些簡單證據後,金允浩便可以啟動調節程式了。
因為雙方都會願意坐下來談判。
分析完客觀原因,再分析下主觀原因。
金允浩是本案的辦案者,理論上他可以選擇不參考雙方意見,執意辦理此案,搞它個水落石出。
可實際情況卻是:他不能這麼做,也不會這麼做。
作為一個社會屬性的人。他要生活在社會中,要顧忌自己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規則。
他如果‘鐵面無私’,就會得罪一大批經紀公司,進而得罪更大一批富豪股東。
這便是犯了眾怒!
不用敵人收拾他,這些富豪聯合起來說句話,他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不要說他一箇中級檢察官。就是檢察總長,也承受不起這樣的後果。
因此,金允浩是絕對不會正義感爆棚的去鐵面無私,去徒手點炸彈。
那純屬找死!
所以不論從主觀還是客觀來講,他都不能鐵面無私,必須擔任這個調解員工作。
可是這種事情做多了,也真是累。
不是身體上,而是心裡上累。
因為金允浩發現自從進入特搜部工作後,自己越來越陰暗。越來越不光明瞭,在黑暗的路上,也越走越遠,最終怕是無法回頭。
幸好,身邊還有正直的徐賢。
也幸好,遇到了監視科的事情,讓他暫時擺脫這種惱人且累人心神的工作。給他一些調整和成長的時間。
上一世,他只是個滿懷正義的刑警。哪裡接觸過這些陰暗、妥協的東西。
因此,他真的需要時間來成長。
——
回到地檢廳時。已經是凌晨4點,金允浩沒有休息,立即展開工作。
匯總證據,整理材料,思考明天應對經紀公司的對策,思考調節的尺度和底線等等。
金允浩主要負責腦力勞動。而申東海和尹國洪他們負責體力勞動。
匯總證據,整理材料對於申東海他們來說小菜一碟,很快完成。之後的工作便是——不斷的在網上查閱資料。
金允浩想要當好調解員,就需要了解對方的底牌,至少要搞清對方的身份和背景。
而此案牽涉的藝人非常多。相應的牽涉的經紀公司就非常多。查閱資料便成為一項龐大的工作。
韓國大大小小的藝人經紀公司多如牛毛,其中甚至不乏一人經紀公司。
比如尹恩惠開辦的經紀公司就屬於一人經紀公司,因為目前這家公司旗下藝人只有她一個。
而其中最有名的要數S/M,JYP,YG,DSP,CI娛樂集團,這五大經紀公司。
單是搞清這五大經紀公司的背景,就已經讓金允浩他們忙到了天明。
“老大,求助吧,再這麼查下去,我眼睛都花了!”申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