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與大自然的力的本質同一,也就是說,人格的合理性必須在自然的目的論那裡得到證明。中國的“天人合一”傳統在這裡又一次在林同濟思想中顯現出來。然而,既然人的創造意志必須合乎自然的本性,那麼,在邏輯上就有可能不是“唯意志”的,人的意志要與自然的本性相協調,接下來我們將看到,林同濟正是從這一邏輯的思路,從尼采走向了莊子,從強力意志的肆意征服走向了與大自然的和諧。
三、自然的境界:“最根本的東西是宇宙。
人格是人性與超人性的綜合”1942年,林同濟在《大公報》戰國副刊上發表了一篇很值得注意的文章《寄語中國藝術人》,以尼采式的詩的語言,酣暢淋漓地號召三種人生的境界。第一步是“恐怖”,看透時間與空間的無窮,在這無窮之中看出自家的脆弱,那終究不可幸逃的氣運——死亡和毀滅。靈魂因此而發抖,因發抖而後能追求,能創造。第二步境界是“狂歡”。狂歡生於恐怖,又戰勝了恐怖,我思故我在,我在故我能。把握著宇宙的節拍,與宇宙打成一片,我征服了宇宙,我就是宇宙。我就是創造,一個混亂的創造。最後一步境界是“虔恪”。什麼叫虔恪?是“自我外發現了存在,可以控制時空,也可以包羅自我”。在自我與時空之上,發現了一個無限的絕對體,它偉大、崇高、至善、萬能,虔恪就是在“神聖的絕對體面前嚴肅屏息崇拜”。
在這裡,林同濟令人驚訝地表現出了強烈的宗教意識。這是他所崇拜的尼采所竭力要破除的。尼采大聲地宣佈:上帝死了。這意味著:不僅基督教的上帝死了,而且一切形而上的絕對之物都死了,古希臘以來維持歐洲思想幾千年的邏各斯精神終結了。從此,價值只具有相對的意義,一切取決於人的自我選擇、自我創造。只有在絕對之物死亡的廢墟上,尼采的超人才有自己的生存之地。然而,林同濟從一開始,就相信天命的存在,相信宇宙間時空的無窮之令人敬畏。雖然他以一種存在主義的姿態,號召反抗宿命,戰勝恐怖,但他的歸宿點依然是“和宇宙打成一片”,最後是對宇宙這樣一個“無限的絕對體”的膜拜!尼采不相信彼岸世界的存在,形而上世界的存在,只是要“忠實於大地”,忠實於現實人生本身,但林同濟卻相信形而上的絕對存在,人們所要忠實和崇拜的,不是“地”,而是“天”,中國傳統意義上的“天”,作為形而上的宇宙自然神。
林同濟是民族主義者嗎?林同濟是尼采的信徒嗎?答案是矛盾的,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國家與個人,雖然在他的文化形態史觀中,佔有重要的地位,甚至被人誤解為鼓吹法西斯國家主義和超人,然而,在林同濟的內心,所謂的國家民族也好,個人的強力意志也好,統統不具有終極價值,他的終極關懷在超驗的世界,在冥冥中的“天”。那是一個形而上的“無窮”所主宰的世界,是一個由“一”所規定、所創造的世界,在這樣一個自然和宇宙之神(不是人格神,而是形而上之神)面前,無論是國家,還是個人,都是卑微的。所以,在鼓吹民族主義的時候,林同濟一直感到國家和民族缺乏神聖的淵源,為了使中華民族真正成為一個有公共信仰的共同體,他要主張恢復傳統的“祭天制”,所祭的是天的神秘的無窮性。同樣,他在鼓吹尼采式的超人的時候,又會要求“我們的理想人格,是熱騰騰的愛與恨,再加上深抑抑的一個悔”。這個悔,不是儒家式的道德自我反省,林同濟將它看作是“小悔”。他所提倡的是一種宗教式的“大悔”。“大悔”與限於“知過”的“謙沖”不同,乃是一種達於“知天”的心靈體驗,一種神秘的“謙憫”感。他說:
林同濟:緊張而豐富的心靈(7)
小悔只檢到“行為”,始終超不出“人的境界”。大悔要檢到人生的“本體”,勢必牽到整個宇宙問題,而“神的境界”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