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馬唐草與瘋子,仵作想起一件事來。
幾年前,富陽縣曾發生過一起與馬唐草有關的命案——
十六歲的小芸經媒婆介紹嫁給了大她四歲的丈夫,婚後才知丈夫另有心上人,之所以與小芸成親是迫於他母親的壓力。
儘管小芸心裡有些難受,可尋常夫妻哪個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想著只要她盡到了為人妻,為人媳的本分,丈夫就算再不喜歡她,也能與她白頭到老。
小芸的丈夫卻不是那麼想的,他娶小芸只是為了應付自己的母親,在將小芸娶進門口便以專心讀書,考取功名為由住到了鎮子上。
每隔幾日,小芸會依著婆婆的吩咐去鎮子上給丈夫送東西,每次都會看見丈夫與另外一個女子相處的情形。
起初,丈夫不承認他與那個女子的關係,只說是住得近的鄰居。後來,他承認了,說他之所以瞞著小芸是不想讓他的母親知道,不想讓母親找上門來難為那名女子。他說他對不起小芸,除了他的人和心,小芸想要什麼都可以。
明明她才是他的妻子,可她卻像是一個破壞了別人幸福的壞女人。
和離是不可能的,鄉下地方沒有和離一說,就算有,她爹孃也不同意。
成婚一年,小芸的肚子卻不見動靜,心急如焚的婆婆找來各種偏方秘藥給小芸吃。可這生孩子是男女雙方的事情,丈夫不與自己圓房,她去哪裡生孩子?
閨房裡的事情她不好意思與婆婆說,丈夫為了維護心上人,明知她遭受責難卻沒有開口為她辯駁,反而任由婆婆猜測,將要不來孩子的事情統統怪在她頭上。
小芸委屈至極,常在夜裡輕聲哭泣。
婆婆認為她是家醜外揚,越發刁難她。不給飯吃,不讓睡覺,稍有反抗便是非打即罵。孃家人也以為生不出孩子是她自己的事情,對婆家多有抱歉,對她在婆家的遭遇睜隻眼閉隻眼。
事發前一日,小芸給婆婆端洗腳水,因不小心濺出了水花,被婆婆一頓謾罵,話裡話外都說不該逼著兒子娶她。丈夫見狀,便說心上人一直等著自己。婆婆大喜,立馬讓兒子將小芸休了。
明明是他們母子之間的矛盾,卻平白無故地讓小芸成了犧牲品。小芸有苦難言,第二日一早便去鎮上買了砒霜。
砒霜很毒,能要人命,卻沒有人告訴小芸毒發時會那麼痛苦。她在房間裡翻滾了一個時辰,婆婆與丈夫卻在隔壁商量著如何迎娶新人。臨死前,她拼盡最後一絲力氣爬到了婆婆的房門前,等丈夫和婆婆發現時,她早就涼了。
婆婆心虛,丈夫心虧,怕小芸變成惡鬼回來找自己算賬,花重金從山上請了個道士,將可憐的小芸封在了銅棺內。
這銅棺有沒有用不知道,只知道小芸屍骨未寒,婆家人就把丈夫的心上人娶了回來。
翌日,鄰居發現,小芸的婆婆死在房內,丈夫失蹤,而他新娶的那個娘子變成了瘋子。
案發現場,除了小芸丈夫手寫的認罪書外,還有大量的馬唐草。循著那些馬唐草,衙役們看找到了小芸的墳頭,而小芸的墳上爬滿了那種草。
這案子最終被當做懸案處理,若不是素孃的案子,仵作早就忘了當年的那件事。
“這小芸的婆婆是被鬼給殺的?”周予安琢磨著:“若真是,那我得去小芸的墳上看一看。厲鬼啊,聽過,沒見過。”
“青天白日,郎朗乾坤,哪有什麼鬼怪。”仵作搖頭,“那小芸的婆婆是被勒死的!”
“既是兇案,為何不查?”沈崇明面有不悅:“這富陽縣都是這麼辦案的?”
“當官的越糊塗越容易當。”仵作站起來:“案子雖是兇案,可這案子沒有原告啊!”
說話間,有衙役來報,說是在蓄水井裡發現了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