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費了,反而也會讓夏笙再次陷入危機。
他很清楚,夏笙的底已經被那群人抹了個徹底,而且他們知道夏笙是他唯一軟肋,定會瞄準她。
這種無力感,是他有史以來第二次擁有,因為無論他做什麼,夏笙都會被他牽扯進來。儘管因她父親的關係,原本她就註定會被牽連,但是起碼不會這樣危機四伏。
如果,夏笙不是林豐達的女兒,她便不會有危險。
如果,夏笙不是曾經的弗麗嘉,她更不會有危險。
可是,如果不是這樣,他印式悠,這輩子都無法認識她。他根本不會搬來隔壁,然後對她產生感情。
霍然發現,原來……
‘夏笙,原來我們的命運,早就被連在一起了。’
這句話,將如洩了氣的球般的他,給打足了氣。
他彎下身,深深擁住她,道:“夏笙,我想吻你。”
就吻一次,讓他牢牢記住,她的味道,這樣在之後的日子裡,就算不能和她親密無間,他也會感到滿足。
她沒有聲音,只是雙手摟住了他的腰。他知道,她默許了。
低首,親吻。
吻到一半,她猛地睜眼,掰過他的臉:“對了,悠悠,我有話要對你說。”
*
印式悠組裝槍械的速度比以往都快速,絲毫沒有多餘的動作,乾淨利索。
“其實你不帶槍也可以吧,上次不都沒用上。”溫琛看著他收拾著行頭,幫他從櫃子裡拿出一堆器具。
印式悠手裡忙活著,頭也不抬:“上次怎麼沒用上,你近視?”
“你不就在手裡玩了會兒把人嚇尿了之後就收回去了。”
“那是因為他真的如我所想是個軟腳蝦,否則我就會直接斃了他。”印式悠垂眼,手掌一路在桌上平躺著的器械上游走,像是在與他們對話交流。閉上眼,“我不像讓這樣的垃圾,侮辱了我的槍。”
從很小的時候,溫琛就知道,印式悠並沒有什麼大的愛好,就是很喜歡槍械類的東西,所以他對自己的槍械都有種特別的感情。有時,在做任務的時候,明明或許□□可以一擊解決下的事,他會選擇用飛刀。原因很簡單,因為他覺得垃圾不配被他的槍殺。不過即使他選擇使用飛刀,也依舊可以輕鬆完成任務,這便是他的強大所在。
他的愛槍只打他覺得有價值的人。當然,只有他自己的槍有這種待遇,如果是別人的搶,他也就無所謂了。
真是有夠古怪的。難怪人說,天才都是有些神經質的。
溫琛以前還嘲諷他說:“哎,你看你又是恐女症的,又是槍械愛好者的,我看你以後就和你這堆□□拜堂成親得了。”
印式悠沒睬他,自當是他在放屁。
貝胥瑗推開了屋子門,手上拿著兩個東西,黑漆小巧。
她遞給印式悠:“小悠哥,你要當心,這不比上次制服那些小混混。”說完,貝胥瑗也覺得自己好像多此一舉,印式悠做過那麼多次任務,怎麼會不知道這次行動的危險性呢。
“恩,我會的,不過我還要拜託你在那邊接應我了。”印式悠將小巧的圓形物體塞進耳內,那是隻衛星無線電,只要在訊號足夠的地方都可以通話,同時它還有光能效果,在有光源的地方,便可當做訊號使用。
是他們這些年來非常習慣用的工具之一,輕便。
這次的任務,是潛入白紅大廈內,尋找進行X…N87藥物研究的實驗室。夏笙告訴他,其實研究這款藥物的人不止她的父親一人,只是不只是因為什麼原因就忽然被隔離開來。
“我也想不通是什麼意思,所以就打算告訴你,看看你是什麼想法。”
印式悠在她唇上親了口,她瞪了他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