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杜家所有男孩子都統一用了“思”字,但杜思寶的兩個妹妹小朗和小春,並沒有隨他們的“思”字,仍然叫“小朗”和“小春”,這是上了大學的杜思寶的意思。杜思寶的爺爺和爹爹當然依從,因為在他們眼中,小寶是他們人老幾輩子中頭一個文化水兒最深的人,他說不讓用“思”自然有很深的道理。在他考上大學的那一年,他爺爺就常常誇口說:“哈,俺家小寶考上大學,在清朝以前,就是中了狀元啊!”那份自豪和驕傲溢於言表。其實,不讓用“思”字的含義,只有“狀元”杜思寶自己心知肚明,他不好意思把問題的根源說出來。要不然,讓那些文人知道小寶的妹妹,一個叫“思郎(朗)”,一個叫“思春”,是多麼不雅觀的名字。
姓名是人們相互聯絡、相互區別的符號,在我的吃飽了飯、穿暖了衣的鄉親們的心目中,是馬虎不得的。
咱們中國人,自古很講究長幼順序。中國文字又是方塊字,一字一音,給我們的人民起名字帶來了方便。生了孩子起名字時,一輩人統一用一個字,冠在名字中。這個字我們那裡叫“派”,與姓氏相連,或嵌在中間,或綴在尾部。都共同擁有這一個字的男男女女,表示是同代人,屬於兄弟姐妹的關係。姓孔的、姓孟的是聖人後代,比我們這些雜姓氏更加嚴格,他們不僅從來不會亂“派”,而且約定俗成,兩姓人用的是同一種“派”。所以,臺灣的報紙曾經宣稱,孔氏家族在臺灣,到目前已經排到九十二代了。
據說,咱們的老祖宗自從有了姓氏之後,起名字一般都是用兩個字,這就給統一一個字“派”留下了餘地。雖然容易發生重名的現象,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幸虧是用兩個字,要是用一個字,更容易發生重名。好在超過五代以上,相互之間的字“派”就趨於淡化,只好另闢蹊徑,重立字“派”。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必然會出現各種錯綜複雜的姻親關係,輩分開始雜亂起來。比如,有的親堂叔、侄,因為嬸子和侄媳婦之間存在著表姐妹關係,認真計較起來,這稱呼就顯得特別麻煩。你不要以為,要是親弟兄二人,娶到了親姐妹二人,應該沒有什麼了,然而不然。若是西洋人,並不算什麼,叔叔與舅舅都是一個“Uncle”,一樣地尊敬,在我們中國,就要加以區別。我們細緻的祖宗們,創造的稱呼太複雜了,像兄弟娶了姐妹這種情況,如果哥哥生了個孩子,應該向叔叔的老婆叫“姨” 呢,還是叫“嬸子”?反之亦然。儘管如此,我們的祖宗們自有解決辦法,“親戚旮撂(曲彎的意思),各稱各叫”,從來沒有因此發生過多大的宗親衝突。
當然也有例外的情況。在西漢末年,王莽篡政,設立了新朝。他為了革除以往的習俗,曾經別出心裁地下令,所有人名只允許用一個字。所以,你翻爛一部《三國演義》,所有的人名,劉備呀,曹操呀,趙雲呀、夏侯淵呀,找不到一個人名是用兩個字的。當然,為了避免重名現象,人們又起了“字”,就出現了“姓×名×字××”的複雜稱謂。到了《水滸傳》中,寫的是宋朝的人物,單字的人名仍然很多,但有了盧俊義、魯智深等人,雙字的人名出現了,並且有了“浪裡白條”、“青面獸”等更能體現人物個性的諢號。而我們當代人,習慣為自己的孩子起一個字的人名,搞得用電腦統計,全國的“王偉”有上百萬個。如果一個人成名,大家都沾光。要是通緝這個人,不知有多少人可能受到審查的株連。
家譜(2)
上述這些,好像不是小說,而是歷史考證,當然不是這個意思。這是為了和我們那裡的民俗相比較,也為了說明中華民族是源遠流長、一脈相承的,不得不說。
改革開放以後,家家戶戶分了地,不二年,吃紅薯乾麵做成的黑麵饃,就成了過去。老話說,“衣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