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5頁)

聽說?聽誰說?”

羅城脫口而出:“嫂子說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兩句你去滬城的事,她就拿了這個給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輕叩兩下:“嗯?”

羅城一愣,立馬改口:“哦不,林夕說的。”

向南視線變得有些危險:“所以揹著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羅城乾笑兩聲,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當我嫂子合適!”

向南眉頭皺起,斥道:“少自作聰明。”

羅城就蔫蔫兒地閉了嘴。

其實羅城會這麼買林夕的賬,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創業初期,很多政府關係都是林夕牽的線,該約誰,該在哪裡吃,該送什麼樣的禮,一樣一樣,她都摸得門兒清,跟競爭對手搶地,拆遷,賒款等後續事宜,她也沒少出謀劃策。誰也想不到,年紀這麼小的姑娘,眼光竟然這麼準,城府竟然這麼深,心腸竟然這麼狠。

不過這也不奇怪。客觀地說,林夕敏慧沖懷,加上她父親位高權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賈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難。羅城在這點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籠絡人心的手段,羅城向著她也不是什麼稀奇事兒。

只是後來公司上了軌道,向南自己就可以運作那些關係,慢慢地,林夕的價值就變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過問她的意見。現在的她對他來說,還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體。他是第一個佔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個女人,唯一的一個,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著。

儘管有時候,恨她都恨得牙癢。

“南哥。”羅城打斷他:“帶嗎?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緒,面無表情地道:“東西拿去還給她,讓她以後少管閒事。”

羅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說什麼,只好換了個話題:“哎你說規劃局這些人,錢也太好掙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鄰居的女兒買了套房,號稱是學區房,結果劃片區的時候,人家大筆一描,說這些路這些路以內的才算學區房,好傢伙就隔一條馬路,這房價差得不是一點。南哥,這次你去滬城,一定得讓他們劃一塊好地給仁恆。”

“行了,知道了,還用你囉嗦這些。”

羅城瞅著不提林夕,向南臉色就逐漸放晴,便斗膽問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見溫暖了?”

向南微滯,沉著臉搖了搖頭。

羅城舒了口氣:“那就好。”

向南和溫暖讀書時那些破事兒他都清楚,溫暖家境貧困,爸爸因為殺人蹲了號子,媽媽收入微薄,還經常酗酒,動不動就打她,也不管家裡的事,一直都是向南和他媽媽在照顧她,為她遮風擋雨,相處久了,兩人順理成章就成了一對。

向南很疼溫暖,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時間想到她,辛苦打工掙幾個零用錢,也全都拿給溫暖花,上大學掙的獎學金,也都拿給溫暖買新衣服,因此他經常被哥們兒嘲笑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學校,有個男同學嘲笑溫暖的爸爸蹲號子,家裡沒男人,淫|笑著讓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溫文爾雅的向南紅著眼睛,第一次動手打人,差點把那人眼珠子都給打爆了。向南就是對溫暖這麼好,誰都以為他們會是一對,沒想到溫暖最後卻變了心。

但在他眼裡,他從來不覺得溫暖愛向南,愛一個人會付出,但溫暖卻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愛得盲目,看不出來,或者視而不見。

第5章

走進咖啡館的女人戴蒼蠅鏡,穿範思哲最新款連衣裙,踩jimmychoo高跟鞋,唇上塗香奈兒的傳奇。

來往的人流裡,沒有誰認出她就是緋聞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個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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