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二年(1162年),世宗一面派右副元帥完顏謀衍率大軍鎮壓,一面下詔招降:自動投降者皆不問罪,奴婢釋放為平民。這兩手都不生效,六月,世宗改命僕散忠義為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帥,紇石烈志寧為右監軍,合力進討。紇石烈志寧收買內奸,離間軍心,最後伺機擒捕了窩斡。窩斡被殺,移剌扎八率領部分義軍南投宋朝,起義失敗。
在解決了燃眉之急的三個難題後,世宗的統治漸趨於穩定和鞏固。世宗基本上是守成明君,熙宗和完顏亮改革的成果,成為他治世的堅實基礎,他倆晚年的荒暴苛急之政,又成為他理政的前車之鑑。他在位二十九年,使金朝諸帝中最長的,而金宋間和平局面的出現,也為大定之治創造了外部環境。
世宗首先推行了與民休息的政策。大定二年,他把來自中原參加南征的步軍都遣返回家;同時派官員到漢人起義密集的山東地區,招撫正隆時期因苛重的兵役和勞役鋌而走險的農民,只要及時歸農,罪名一律赦免。大定三年,對移住中原的女真人戶,凡父兄子弟俱在兵伍的,也遣放一丁歸家農耕。大定六年,對宋戰爭一結束,僅留六萬戍備,其餘士兵也都放還。
世宗還區域性調整了階級關係。金朝滅遼以後,為滿足女真奴隸制的需要,把遼朝有自己經濟的投下戶和寺院的二稅戶變為奴隸,這是歷史的倒退。大定二年,世宗不僅將確有憑據的二稅戶六百餘人放免為良民,還下詔凡從移剌窩斡起義軍來歸的驅奴、宮籍監戶也一律放免為良。次年,他下令對中都等地因戰亂和饑荒而典賣妻子者,官府代為收贖。大定二十二年,金朝規定:凡立限放良之奴,限內娶良人為妻,所生子女即為良民。類似官方贖買良民和區域性解放奴隸,對緩和階級矛盾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世宗試圖繼續維持計口授田制,保護女真猛安謀克戶的特殊權益。自熙宗以來在中原推行對女真猛安謀克戶的計口授田制度,因中原舊有封建生產關係的影響和以戰爭俘虜補充奴隸來源的徹底斷絕,逐漸向封建租佃制演變。一些猛安謀克戶開始出賣奴隸,致使耕田者減少,只得將所授之田出租給漢人農民耕種。另一些女真猛安謀克戶,在戰爭結束後不再回到所授之田上耕作,直接將其轉租給漢人農民。也有一些貧困的女真戶將所授之田出賣給&ldo;豪民&rdo;。女真猛安謀克戶發生了階級分化,那些坐收地租的女真戶便轉化為封建地主。而女真貴族和官僚地主多佔或冒佔官田的現象也日趨嚴重。
世宗企圖制止生產關係向封建租佃制的轉化,大定二十一年,他頒布禁止中原猛安謀克戶出賣奴婢轉租田地的詔令。次年,他又規定:一旦查出有不自耕種的猛安戶,杖六十;謀克杖四十。不得,世宗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封建租佃關係的合法性,同意地有餘而力不足的猛安謀克戶可以招人租佃。
對於貴族地主多佔冒佔官田,世宗在大定十九年和二十一年先後派員到各地拘括官田。括田的本意是將所括之田分給貧民,繼續對無田少田的猛安謀克戶實施計口授田的舊制。但在實際執行中,一些小地主和農民的土地都被強行拘括,田地更集中到官府和女真貴族官僚地主的手中,反而加速了封建租佃關係的發展,這是經濟規律強過帝王意志的最好例證。
世宗還強行通檢推排,平均賦稅差役。金初對人戶三年一籍,清查其人口、驅奴、土地和資產,據以排定戶等,徵收物力錢(財產稅),徵發差役。但貴族、官僚和地主以各種方式隱瞞財產逃避稅收,而貧苦人戶卻負擔重稅。為改變賦役不均現象,大定四年,世宗下令分路通檢天下物力,因標準不一,諸路不均,百姓不堪承受。次年,頒布&ldo;通檢地土等第稅法&rdo;,統一各路標準,輕重不均的現象始有所改變。
大定十五年,離上次通檢已經十年,但賦役仍有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