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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清歌?”那人驚疑不定。
清歌已經認出了她,副市長家的千金朱倩倩。
東陵市的市長是夜雲霆,副市長朱斌,二人雖一起共事多年,卻政見不合,在某些重要決策上經常是意見相悖,當眾爭辯也不是一次兩次了,這些事在東陵市不是秘密。
朱倩倩十分討厭夜家的兩個孩子,尤其是清歌,只因為清歌是父母口中“別人家的孩子”,每每父母對自己不滿意之時,都會說一句,“你看看夜家的清歌,再看看你,我比不過人家爹就算了,你也不爭氣!”
這樣的話聽多了,任誰都不會高興,朱倩倩也是如此,若論這個世界她最討厭的人,清歌絕對排的得上第一。
清歌神情淡淡,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目光,朱倩倩咬牙,這是什麼意思,當她是空氣?
“呵,去國外留學幾年回來,不僅學歷上去了,眼界也上去了,看見人都能不將人放在眼裡了。”這話說的可是一點都不客氣。
清歌不是隱忍的性子,聽了這話,雖不生氣,卻也不見得毫無反應,將朱倩倩從頭到尾掃了一眼,隨即一臉嫌棄地對侯明達說道,“幾年時間沒有回來有些人穿衣服依舊是如此的豔俗,紅紅綠綠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古代的村姑呢,這也就罷了,還沒有自知之明,偏把豔俗當時尚,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衣品低俗”
朱倩倩今天穿了一身淡綠色的裙子,本該是很清新的打扮,卻在腳上穿了一雙大紅色的高跟鞋,撞色的效果是出來的,但豔俗感也出來了。
侯明達肩膀輕輕抖動,忍笑忍得辛苦,朱倩倩的衣品一向是被他吐槽的地方,但他自詡紳士,不至於說什麼難聽的話,清歌這話說的……太合他心意了。
朱倩倩一臉鐵青,瞪著清歌,“你說誰是鄉下丫頭?”
清歌不明所以地看著她,“我又不是說你,你這麼激動做什麼?”
朱倩倩氣悶,從小就是這樣,她跟清歌對上,吃虧的永遠是自己,四年不見,回來之後嘴依舊是這麼毒,真是恨不得衝上去撕爛了她那張嘴。
被朱倩倩咬牙切齒地盯著,清歌沒有絲毫的不自在。
“清歌,你依舊讓人這麼討厭!”朱倩倩忍無可忍,不能上去打人,這裡這麼多人呢,這要是打了人進了派出所,明天的新聞就好看了,回家她爸能饒了她才怪。
“彼此彼此,希望我們下次再遇到,就當做陌生人,再見不相識。”清歌不鹹不淡地說道。
朱倩倩冷哼一聲,扭身就走了,她要是知道今天會在這裡遇見清歌這個死丫頭,她是一定不會來這間酒吧的。她一邊走,一邊低頭打量著身上的衣服,這衣服明明很時尚好不好,怎麼就村姑了?不懂欣賞的女人,哼!
人被氣走了,侯明達捂著肚子笑,隨即對清歌豎起了大拇指,“這個朱倩倩就要你來對付,每次看到她被你氣得臉色鐵青的樣子,就心情舒爽。”他看不順眼朱倩倩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誰讓這人總是一副高高在上,老孃天下最美,你們都要跪舔我的姿態。
清歌聳聳肩,“你的戰鬥力不比我差,誰讓你要保持勞什子的紳士風度的。”
侯明達笑眯眯,“紳士風度還是要保持的,怎麼說也是人見人愛的侯大少,要是變成了一個睚眥必報的男人,還有哪個美女會看上我。”
清歌盯著他的眼睛,幽幽開口,“你的意思是我這人睚眥必報?”
侯明達身子一僵,狗腿地笑道,“哪能啊,你在我心中那可是女神級別的,你這是真性情,是爽快……”好聽的話似不要錢一般朝著清歌扔過去,配合著臉上的表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侯明達是她的狗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