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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撲克,雖然是他們叫的,他們仍然覺得這種牌戲很神秘。很明顯,他們想裝作自己玩得州撲克很在行。虛張聲勢表現得顯而易見,習慣在短時間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會試圖偷看丟牌;當他被抓住一次並被警告之後就收手了。其他兩人輸牌時的牌風不錯,但哈蒙並不是這樣,他總是抱怨著說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兩次差點把路德給惹惱了。其他兩人中有一個(叫沃克?)喜歡“讓每個人都誠實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會叫牌=很難用虛張聲勢這招來糊弄他。

隨後,溫切爾會把他的筆記抄到兩組3×5的卡片上,他把這些卡片放在文件盒裡。一組卡片是根據姓的字母順序來排列的,另一組列出了重要的牌局,是以日期來排列的。如果他提前知道哪些牌手會來參加,他就會仔細地翻看筆記,就像所有的優秀的記者一樣,他在短期內把每個牌手的資訊都暗記於心——他是誰、是幹什麼的、是怎麼打牌的、是什麼時候打牌的、為什麼來打牌。

溫切爾開動了凱迪拉克,駛出了旅館停車場,額外給了侍者十美金的小費,其實前晚他已經給了他十美金。他喜歡當自己不在的時候,有人好好照料著凱迪拉克。

在街道另一頭,有兩個男人坐在一輛舊雪佛蘭裡,注視著他駕著凱迪拉克駛出停車場、開到街上。溫切爾記住了那輛車的車牌,從右靴裡抽出銀行家專用手槍,把槍放在自己的膝頭。但一直到他向右轉、把凱迪拉克調頭向大斯普林開去時,那輛雪佛蘭依然停著沒動。謹慎總是好的。就像羅斯科所言,情形越來越艱難了。

《漫漫長夜》第十章(4)

然而——他的一根手指輕輕刮過上唇的一條淡淡疤痕——情形總是艱難的,並且不可能比一九四一年的聖塔·海倫娜一戰更難對付了,那是個星期六的夜晚,當時他忽略了費恩教他的一條基本的生存法則。

在一九四○年費恩在聖安吉洛被槍殺之後,溫切爾對成為一個邊境巡邏人考慮得更多了。他剛滿十七歲,正是自作主張的時候。他對大學不感興趣,也沒錢去上大學,而他母親也差不多無可奈何地屈服了。

或者,也許能成為一名牛仔。他是個不錯的騎手,並且已經有了一些其他的陸上技巧,剩下的東西可以到他能找到工作的地方去學。雖然薪水很低,也沒什麼前途。除此之外,去礦上是另一種可能性,但他已經聽說礦井不久就要關閉了,而且礦工們似乎總是咳個不停。看起來你一會兒被推向這條道,一會兒又被擠向另一條道,時斜時偏地走上了生活之路,與其說你是在選擇自己的道路,不如說是各種可能性把你引上了那條路。

他咧開嘴朝自己笑了笑。如果機運主宰一切,不如就做個好僕人。打撲克,真見鬼。別再扮演那娘娘腔的紙牌術士的角色了,開始正正經經地玩這個遊戲吧。至少試一試。

他開始在禮拜六的晚上在桑德位元商店轉悠,觀戰並研究那裡的牌局,那是礦工們賭博的地方。他沒學到多少東西。他們粗枝大葉又鬆鬆垮垮,似乎並不在乎是贏是輸,他們大多是玩抽牌和五張牌梭哈。這類牌戲通常都是鄰居們在一塊兒玩,在那些日子裡,一份一角的賭金和兩角的下注上限已經很多了,那時花上兩毛錢就能買一磅咖啡,花上一或一點五美金就能在厄爾巴索租上一個帶沐浴的旅館房間。溫切爾不覺得自己會犯什麼差錯,並且決定用上費恩給他的五美金中的兩塊錢。

到了下個禮拜六,他候在牌桌前等座位開局,?##煌5孛昂梗�酵炔�踝擰T詿笤際�愕氖焙潁�辣哂辛爍隹瘴弧K��訟呂矗�媲疤�帕矯瀾鵒闈�D鞘撬�諞淮握嬲�蚱絲恕?/p》錢在三十分鐘內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他給嚇著了,從他的表情和牌風中都可以看得出來,他緊張得忘記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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