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那小子,呃。我是說你男朋友,可能真的沒騙你。”
“真地啊,”我睜大眼睛,“真的有保安出去了?”
“是啊,出去方便嘛。”
“那他們出去了多長時間?”
陳叔叔想也沒想就回答,“最多六七分鐘吧。”
我有點失望……保安的鞋子有了指向,而陳叔叔又證明有人離開過保安室……可是,只有六七分鐘……等下,我還是實驗下比較好。
“那天晚上是保安科地四個人。還有王主任和您六個人,一起喝酒的吧?”
“呵,小丫頭。連這個都知道了?”陳叔叔笑笑。
我不好意思地笑,“那。那你們六個人是不是都出去過?”
“是啊。”
我都有點不好意思再問了。再問下去也怕讓人懷疑……可是,可是。到這個地步了,總不能放棄吧?一咬牙,一跺腳……
“你們每個人都出去了幾次?”
陳叔叔搖搖頭,“你對你男朋友,都趕的上審問犯人了,連我們出去幾次的問題都要問啊?”
我汗都快下來了,還好陳叔叔以為我是傳說中的野蠻女友,要不然還真麻煩了。
“不過,我真不記得了。我就知道我去過一次,王主任沒有出去,剩下的人我就不記得了。哦,對了,想起來了,那天晚上董林,章斌,還有趙小強……呃,除了李添海,都是穿著保安地衣服,既然你男朋友看到的是個保安,我估計就是他們三個了。”
我剛想開口問問這幾個人長什麼樣子,覺得不太合適,畢竟“我”也在這個廠裡生活了二十多年了。還是等下實地考察一下吧。
“你看到他們走出大門的?”
陳叔叔笑了,“我沒事看那個幹嗎?他們說要去方便,我就把大門開啟,然後繼續喝酒了。”
這麼說,如果時間允許的話,這幾個保安的嫌疑就非常大了。“他們出去的時候是一起嗎?”
“沒有啊,又不是不認識路,都是自己去,自己回來的。”
我低頭想了想。
“那他們都是十二點整走的嗎?”
“是啊,我看錶了。”
“一起走的?”
“應該是吧,我沒注意。除了王主任,其他幾個人都不住在咱們這區,我開了門讓他們走地。”
“然後你就睡覺了?”
“沒有,我送他們走了之後,發現章斌把手機給忘我這兒了,就想追出去給他,誰知道一出門發現那幾個人都沒影了。我想了想就算了,第二天還給他的。”
“唉,茵茵啊,不是叔叔說你……男人嘛,誰能不犯個錯呢?他肯騙你,就說明他還在乎你,再說了,他那天也確實看見董林了,應該也不算騙,你就不要逼的太緊了……”陳叔叔苦口婆心道。
“唉?陳叔叔,你們出去地那六七分鐘,是不是大門就沒鎖?”
“啊……”陳叔叔愣了愣,“對啊,就那麼一會,鎖門多麻煩的。”
“謝謝你,陳叔叔,我知道怎麼做了。再見。”我興奮地跑出傳達室。按下手機裡地秒錶設定……我深吸一口氣……
衝!
一溜小跑到張汝陽家……按下秒錶:兩分五十三秒。
我的速度只能說是自己地極限,如果是保安的話,應該更快一點。假設兩分鐘之內他能到現場,回去再要兩分鐘,那他在現場停留的時間就不能超過三分鐘?如果一個保安出去過三次以上,差不多就是十分鐘……這也不可能,他們喝酒只有一個半小時,這麼頻繁的出去進來,陳叔叔一定會記得的。還是說,保安室的四個人都去過現場?
我的媽啊……鐵人接力賽?
好像一切都有可能,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