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今後兩人將不再擁有任何公共事業私人股份。林逸怕政府官員以後會參與經濟活動,並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責成商務部及人民黨紀律委員會制定出《臨時公務員法》,規定為政府工作的正式人員都是公務員,所有公務員不得在職前、職中、職後收受任何有價東西;不得擔任任何私企職務;並實行公務員及直屬親人財產申報制度。
林逸用五百萬兩白銀中的二百萬兩和另十萬黃金作儲備金成立了中央銀行,發行根據地的貨幣,稱之為“華幣”,並公佈了《銀行法》,規定所有在根據地經營華幣的錢莊、銀行都必須向中央銀行交納相同數量的儲備金。
之後在《銀行法》的框架下,根據地出現了大大小小五十二家錢莊、商業銀行。其中最大的五家為山西晉商合股的“新晉錢莊”、安徽徽商合股的“安華銀行”、根據地大富豪合股的“發展銀行”、海外華僑合股的“華僑銀行”、林逸和劉汝明合股的“利民銀行”。
利民銀行其中林逸佔49%的股份,劉汝明佔51%的股份。利民銀行的管理,林逸一方派出的是夏依濃的丫環小紅,劉汝明一方是劉汝明的表妹劉佳微,林劉二人都沒有在其中參與管理,股份也是掛在夏依濃和劉佳微名下。林逸一方本來是夏依濃去管理的,可她不願離開林逸身邊,只好由小紅去了。可沒有想到小紅竟是經商高手,與劉佳微合作相得益彰,把一個資本較小的利民銀行發展成為了第五大銀行,還有超四趕三之味啊!
中央銀行成立後,根據林逸的指示,發行了根據地第一期國債二百萬兩白銀,約合華元二百萬元(1華元=1兩白銀),又透過各地城市儲備土地抵押貸款,五大銀行貸出華元近五百萬元。
在基礎建設方面,南寧至昆明的路主要是由政務委員會下設的華安建築總公司完成。“華安建築”主要是福利性的公共事業,負責收容一些流浪、無業、逃難的健全人員。可以不用參與招投標直接接受政府指派的一些任務。這種福利性的公共事業政務委員會設有十多個,如收容婦女的服裝廠,環衛公司等等。這些公司除提供食宿外,只發很少量的日常生活費用,但他們可以隨時離開,政府部門也會隨時提供就業機會或就業資訊給他們。
昆明至攀枝花的路,昆明至玉溪的路在招標會上,分別被八個建築公司奪得,而玉溪及攀枝花的市政建設則沒有進行招標,完全指派人民軍後勤部的工程兵完成。
為便宜整合資源,便宜管理,林逸下令成立了南方重型工業公司,簡稱“南方重工”,統管政府下屬的各重型工業公司如:攀枝花鋼鐵廠,攀枝花鐵砂廠,攀枝花兵器廠,欽州兵器廠等等。
根據《菸草管理條例》成立了玉溪捲菸廠、昆明捲菸廠、南寧捲菸廠、欽州菸廠,由政務委員會下設的菸草總公司進行管理。在各菸廠進行10%的股份私有化招標時,商人們沒有意識到這一行業的暴利性,而林逸知道其中的利害,所以志在必得,以夏依濃的名義進行了高價中標,佔有了昆明捲菸廠10%的股份。而劉汝明出於對林逸充分的信任,叫表妹劉佳微也對玉溪菸廠出了高價,佔了它的10%的股份。南寧捲菸廠10%股份由一個廣東商人中得,欽州菸廠10%的股份由一個華僑中得。
公元1852年3月1日,過完中國農曆新年不久,根據人民黨中央常委會工作安排,林逸前往攀枝花視察工作,劉汝明前往玉溪視察工作。行前三大美女都纏著要一同前往,林逸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這不合規矩,最多隻能帶一個人去。但他不敢說出來帶誰,索性決定一個都不帶。
這下不得了了,行前的一個晚上,林逸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還是天剛黑,三大美女就不準林逸會客辦公了,三個人六隻美麗而明亮的眼睛盯著林逸,越看越憂鬱,越看越似山雨欲來,最後是三大美女同時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