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灌下兩瓶琴酒,眼神朦朧甚至迷茫,他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我喜歡帕裡什夫人,她真的很溫柔……波奇,那個時候殺了那幾個混蛋我一點都不害怕,不愧疚,真的,我向孤兒院那尊聖母像發誓。雅各布啊,其實我每次打他心裡都不好過,因為在他的身上,我看見了過去的影子。但我總是認為我在用我的方法告訴他,這個世上弱肉強食的法則。也許只是我隨口找的理由吧,但我真的很嫉妒他,甚至,恨他……”
“還記不記得我們拉著雅各布撞見帕裡什兩次,一次是地下城,一次是孤兒院裡和那頭豬……波奇,你知道嗎?我遇見了瑪莎,她真的是個很好的姑娘,如果她不是為了錢……不不不,我不在乎她的職業。她比我大兩三歲,不過真的和二十多的姑娘差不多,可惜了……”他的聲音低下去。
“我不是好人,我也許就是地獄走失的惡魔。你問為什麼救你,哈!我也不知道,一時興起……不不不,這是實話。”喬利的眼皮開始合攏,卻還是呢喃著,“你不明白,那是我僅存的最後。”
我放下酒杯,平靜地看著這個和我一起長大的男人,喬利是我的朋友,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他的意思我懂,或許只有我懂。
房間裡安靜極了,連喬利粗重的喘氣聲都一清二楚。
我望著天花板,時間在我身邊流走,但我抓不住。我們都有著自己的無奈,但是命運的齒輪不是我們能夠扳動的,就像我們無法改變太陽的東昇西落,其實我們一直都很渺小,只是在錯誤的鏡子前面,看錯了自己,接收到了錯誤的訊息而已……
喬利站了起來,眼神迷濛。我想回去,他說。他搖搖擺擺地去開門,每一腳都像踩在棉花上。
我扶住他:“這麼晚了,你已經醉成這樣,還是就在這裡休息吧。”
他擺擺手,突然衝著我笑了,這樣的笑容,和個孩子一樣:“嘿!波奇,我答應過瑪莎,每天晚上一定回去,她在家等我。”
第二十四章
他的笑容真的很美好,二十多年,這樣的笑容屈指可數。我放棄了勸說他的舉動,我希望看見他開心:“注意安全,你知道,這一帶很亂。”
他笑著拍拍翹起的一條腿:“看這,我隨身帶著匕首防身。”
我放開了手,任他踏著不規則的步子走出地下城。霧很快籠罩他的全身,把他吞沒。
家呢!我嘆口氣,這真是個遙遠的夢想。
我抬頭看看天空,今夜的倫敦城被霧籠得結結實實。我無法撥開這些煩人的霧氣,去看見星星,和我無法掌控選擇自己的命運一樣……
一種由心底而生的感覺驅使我突然回過頭。沒有人,街上是空的,只有輕微的風飄過街道。這到底怎麼回事,我暗暗納悶。不!喬利!我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
我邁開腿朝著喬利的方向飛奔過去,在心中暗暗祈禱,千萬別出任何事情。能進入蘇格蘭場,我的體力和速度根本不在話下。甚至我的膽量……
當見到喬利的時候,我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跌坐在一攤血泊之中,臉上掛著怪異的笑容,手裡還握著他隨身攜帶的匕首。上面被血跡浸潤,還有喬利的臉上,那身土黃色的夾克上,皮靴上,牆上,地上……不!這裡所有所有的一切都被血跡所沾染。喬利的不遠處,還有一具俯臥的屍體,我十分肯定那是屍體,沒有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活著。
我儘量避開成灘的粘稠血液,將那個可憐的人翻過來。那張臉,即使是那樣的驚恐,即使是被鮮血所糊,我也依然認得清楚。瑪莎!瑪莎·塔布連!喬利剛剛一臉幸福提起的女人。這個可憐的女人現在就躺在這裡,渾身都是恐怖的血洞,那是匕首的刺傷。在蘇格蘭場這麼多年,我一眼就能分辨許多種不同的創傷,我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