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
有一天他從造船廠的工匠手裡獲得了一個稀罕材料,叫做鯨魚骨須,據說產自海中巨魚的牙齒,是由海軍捕殺之後沒用的廢料。
拿回來仔細一研究,太監工匠有點撓頭了。骨須看著和象牙類似,但卻要軟很多,中間佈滿了細密的小孔,具備很強的彈性,根本無法雕刻成太精細的物件,只好退而求其次,改為刻個刀柄。
結果在用毛筆勾畫圖案時,太監工匠突然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骨須把毛筆上的墨汁都吸了進去,畫一筆吸一點,且不隨意滴落,用力甩才能把墨汁甩出來。
然後他的腦子裡就靈光一現,很快就用骨須做成了鋼筆的儲墨器,並試驗成功。用的時候只需擰開鋼筆末端的蓋子,把墨汁滴進去讓骨須吸收,再擰上蓋子即可書寫。
具體能寫多少字,要看骨須的大小,骨須越大,貯藏的墨汁越多,寫的字也就越多。所以呢,鋼筆個頭越大,相對而言寫的字也就越多。
這個發明創造得到了皇帝的首肯,命名為英雄鋼筆,並一次訂購了500支。蹴鞠隊是第一批用上鋼筆的,好不好用……剛開始真不咋地,不如毛筆用著順手,可皇帝都在用,誰又敢說不用呢。
慢慢的才發現,鋼筆確實有獨到之處,最大的優點就是攜帶方便。不用墨也不用硯臺,找個瓶子裝點研好的墨水帶在身邊,能用好久。尤其適合野外趕路行軍,拿起來就寫,寫完了擰幾圈就能揣兜裡,絲毫不累贅。
但缺點同樣明顯,首先適應的材質太少,只能在比較結實的紙張、皮革書寫,換成絹、布、竹子、磚石一律不靈。而且鋼筆的尖怕硬物,稍有磕碰就不好使了。
另外骨須裡的墨水也不能貯藏太久,不寫字了要及時清洗,一旦讓墨水乾透了,會極大的影響儲藏墨水能力,甚至無法吸收。
但不管怎麼說,皇帝願意用,必須是好東西,別人管不著,反正蹴鞠隊裡每個人都學著萬歲爺,把鋼筆端端正正的插在上衣兜裡,如果穿著袍服,就別在腰帶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