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5頁)

義除了維持存在之外,沒有更多的希求,甚至可以說,本來是沒什麼意義的,所以可以平等,所以可以知道一切。而人的生命體驗卻要複雜得多,要吃,要色,私慾很多,都想得到更多,從根本上就是不想平等的。知識的力量將幫助有些人從別人那裡得到更多的東西,讓人與人之間變得更不平等,所以,有些有可能會放大私慾、加劇不平等的知識還是不要讓人知道的好。這對我們這個平等世界的安全也是有好處的。

爪雲覺得泱說得有道理,接下來的日子裡,他一直思考著人生的本質和如何實現理想生活的問題。他把這些想法寫成了一篇學期論文《快感守恆定律及推論》,表達了這樣的思想:

快感是有感知能力的眾生在其願望得到滿足時的生理反應,是生命體驗的主要價值所在。或者說,沒有快感體驗的生命過程是沒有意義的。神之所以不惜加速衰老也要去地界遊歷,甘於染上低階的“七情”,其實是想從這些低階行為裡體驗到快感,使生命變得有“個人意義”。

快感的獲得是要付出代價的。快感的程度與付出的代價成正比,並在轉化過程中呈統計學意義上的守恆態勢。眾生都想用最小的代價的獲得更多的快感,結果就是,一部分眾生獲得了看似較多的快感,而實際上是由另外一部分眾生在為他們付出代價。如地界默拓人商會的超額財富是從落後民族手裡訛詐或騙來的,城裡人的幸福是以農民的痛苦為代價的,等等。

這是因為:

眾生生而不平等,生在一個落後地區都可能決定了你一生不論怎麼樣努力都不可能與一個發達地區的懶人比生活質量。神的實際存在加大了這種不平等的程度。神在物種上的優勢是人永遠無法比擬的。

社會體制放大了這種不平等,並快速推向極致。任何一種社會體制總會或多或少地幫助一部分人而限制著另外一部分人。

眾生習慣於從各自既定的社會角色的角度去爭取快感的最大化,而不願意去思考快感獲得的基本原理,進而改良眾生的社會生活體制和文化觀念。如龍國用自己特有的捕魚技術獲得比周邊種族更多的魚,而從無意識到這是在鼓勵周邊種族追求更有效的方法——如戰爭,讓龍族連魚都捕不到。

這裡的眾生是指包括神在內的所有有生命特徵的存在。

改良的可能性需要這樣的基礎:

眾生生而平等。這是不可能的,神比人強,人有賢愚;

眾生不以追求快感的最大化為生活目標。這也是不可能的,這等於放棄了生命的意義。

弱化社會體制。這是可能的,也許是唯一可能的,具體辦法總是可以找到。

這篇論文引起了天神的警惕。鏡認為爪雲的觀點對紋耀制度和神聖聯盟都是有害的。

鏡把論文交給泱看了,問泱的意見,泱說,你有元點轟擊,隨他怎麼說去。

鏡知道泱是一直同情地界的,正為元點轟擊死傷了那麼多妖怪而難過呢。於是就把論文的事請泱來處理。泱把論文放到一邊,什麼處理也沒有做,也沒有再與爪雲交談。

爪雲本以為自己的心血之作會引起神族的重視,然而卻沒有任何反應,越發覺得神所做的一切都缺乏誠意,骨子裡並沒有把地界妖怪看成是平等的生物。他越想越多,越想越鬱悶,越想對神越反感。在泱館與神閒聊時,經常會覺得以前聽著沒什麼感覺的話現在聽起來卻格外刺耳。

有一次,一個小神又說起“你們妖怪說的所謂的愛,就是性慾吧”這樣的老話來,爪雲馬上回了一句“那你們知道什麼叫愛嗎?”

“一種高尚的情感,對被愛者的幸福願意付出生命代價的願望。”

“你對誰有過這種情感嗎?”

對方竟然一下不知怎麼回答。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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