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會稱之為社會性。人的社會性的存在,是公權力存在的基礎,政治正是這麼一種公權力,一種管理人的社會利益的公權力,以維護基本平衡的人際利益關係。
我們通常講的人際關係,實質包含的就是人際利益關係含義,正確處理好人際關係,實質表現為正確處理好人際間的利益關係。因為人類需求存在二重性,那麼,情感需求也就是情感利益。人際關係歸根結底是一種利益關係,也許於傳統文化不好接受,其實細思一下,並沒有什麼不好接受的,這是一種事實。
個性與共性共存規律表明,個性的增長必然地是對共性的消減,反之,共性的增長也是對個性的消減。毫不忌諱地說,人對個人利益的保護是與生俱來的,包括至偉之人。認同共性,“交出”部分個*利作為公權力,總是呈現為被動情態。因此,人基於個人利益需求總是謀求獲取比他人更多的社會利益。人的趨利性是與生俱來的,沒有人的趨利性,社會不會發展進步,批判人的趨利性是愚昧的。
此消彼長的利益分配規則導致的必然結果一個必須獲得,一個不能放棄,這就是人際間利益分配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紛爭,口角以至於動刀動槍爆發戰亂,都為的是個利益分配問題。無數歷史事實證明,社會利益失衡狀態的擴大化對於人類是一種災難。要防止災難的出現,就要防微杜漸,消災於隱患之中。因此,首要的是要對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確立一個標準性分配規則,然後對這個標準性規定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出現糾紛及時進行裁定、協凋。沒有這樣一種機制,人類社會將是一種無序。政治的本質就是這麼一個利益分配機制,政治的所有的工作程式就是依照這一本質原理設計的。
無論何種政治,首先總是表現為一個思想發動過程。這主是為利益規則的形成而統一意識,完成一個多數人的認同過程。社會實際表明,未經多數人認同的事物,即使在遠古封建時期也不會成為利益規則。趙高試圖倚仗強權指鹿為馬,鹿終究沒有成為馬。社會思想意識是確立社會利益規則的認識基礎,要推動社會利益規則的確立,首要的就是要積極推動社會思想運動,形成社會共識。這類活動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為思想管理,或稱意識形態管理。政治不管理好人的思想意識,就無從下手。顛倒語序說,思想意識管理正是政治職能之一。這是政治體現出來的第一特性。
然而,社會共識並不是規則本身,還只是關於利益規則的思考與認識,當思想意識在一定的社會程度上統一起來了,最後以一定的形式予以確定,這才成為了規則。因此,政治的第二個特性就表現為對利益規則的確定。利益規則的確定非常重要,有思想意識的存在,但沒有一個統一的確定,不成為一個規則。利益規則一般以有一定代表性的社會成員一起合議的形式確定,做出這個確定的組織者就是立法機構。立法是國家政治的根本表現,立法立規是政治非常重要的功能。
如果說利益規則的確立還只是社會統一認識標準的形成,那麼,釋出、推行這一利益則是第三大特性。沒有釋出的利益規則是沒有效率的,利益規則一旦釋出、推行便具有強制性。但是,社會現實又表明,不被遵守的規則,如果依靠強權硬性推行,必然將引發大規模的社會政治運動,以推翻不合理的社會規則,直至重新建立合理的社會規則。
由於人類共性需求發展的統一總是滯後於個性需求的發展,人類需求滿足在個性表現上,總是處於一種非絕對平衡狀態,學術意義上的社會公平,在社會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