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八百里外。
昔日的大巫祝分身巫善,騎乘著一匹幽冥鬼馬,飛快踏過礫土,所奔行的方向目的地,正是“青牛馬,蹄朝西”小隊。
卻在此時。
巫善忽然渾身抽搐,感到體內生命力飛快流逝,忍不住痛叫出聲:“啊啊啊啊啊!”
而他的背後,竟有一大一小二鬼,正在啃食巫善背部血肉。
勐然回過頭。
巫善大驚失色道: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區區兩三個青州鬥士,怎麼可能殺得了你們?”
其身後二鬼,正是嗩吶鬼與許嬰,魂體破碎後,便化作魂種,蠶食宿主生命本源。
繡花鞋女鬼,需消耗一年壽命方能復生;
嗩吶鬼,需吞噬五十年壽命;
而更加稀有且強大的無口餓鬼,更是需要上百年壽命,才能重獲新生。
換而言之。
此前姜塵誅殺三鬼,足足耗去了巫善整整一百五十一年的壽命。
“小畜生——”
巫善眼中燃起一絲恨意,頭髮漸漸斑白。
縱使是將級強者,壽命極限也不過三百年,一下子耗去半數壽命,幾乎等於廢掉了半條命。
…………
馮樂賓拿出儲備的狗皮膏藥,貼在丟了半條命的阮鐵漢手臂傷口處。
此物名字雖俗氣得很,效果卻相當不俗,絲絲清涼氣息溫養,手臂傷勢頓時止住。
阮鐵漢悠悠轉醒,憨笑道:
“我就知道,以姜老弟的能耐,對付一二隻鬼物,不過是手到擒來。”
姜塵擺了擺手,謙虛道:
“阿賓斷了它一掌,你也不顧性命,將大量鮮血噴在它身上,實際上,我出手之際,那無口餓鬼的真實戰力,至多隻有五六成。”
“這還得算上兇虎意志與命名符咒,種種因素加在一起,才僥倖勝了它一分。”
馮樂賓揶揄笑道:
“你才勝了它一分,就能三刀結果了它的性命,要是勝了十分,怕是三刀之內,殺個鬼神也不成問題吧?”
阮鐵漢哈哈大笑: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綽號!”
“依我看,姜老弟的綽號也該換一換了,乾脆就叫三刀百將得了。”
大笑間。
手臂傷勢隱隱觸動,疼得阮鐵漢直哆嗦。
馮樂賓皺眉道:
“狗皮膏藥完全發揮藥效,至少要一個時辰,在這段時間,阮百將恐怕不宜移動。”
此時,
天已大亮。
三人亦疲憊至極,若是匆匆趕路,不過是事倍功半,一張一弛,方能積蓄足夠的體能,迎接下一次戰鬥,姜塵與馮樂賓便在戈壁四處轉悠,將一窩黑羽野雞一網打盡,甚至還尋得了五六個野雞蛋,可謂是一家人整整齊齊。
姜塵前世雖是小鎮做題家,卻也幹過很多農活,烹羊宰牛殺雞等手藝都或多或少跟著父輩幹過,非常麻利地去毛放血,開膛除髒,動作之熟練,甚至堪比屠夫。
而後。
馮樂賓壘砌起一個石頭灶,在內點燃了一堆篝火燒烤。
四五隻野雞迅速被烤熟,雖只有最簡單的鹽巴,以及在野地裡尋來的二十餘根胡蔥,對於經歷了一場大戰的三人來說,也算是難得的美味與放鬆。
馮樂賓首先割下一大根最為肥嫩的雞腿,交予阮鐵漢,哈哈笑道:“吃完早點上路。”
阮鐵漢:“……”
他本想開口拒絕,但奈何雞腿太香,還沒反應過來,便伸手接過了雞腿。
待三人吃飽喝足,“青牛馬,蹄朝西”小隊再度上路,令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