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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都已經到手了,雖然浪費了不少的具現化能量,但是那些能量早晚都能在得回來,所以吳任刑也沒有什麼好鬱悶的。

所以吳任刑在用飯票和無限制魔導器的配合下,飽餐了一頓紅酒壽司之後,就美美的睡了起來。雖然少了倆女的“安慰”讓吳任刑的生活缺了不少的樂趣,但是吳任刑還是覺得自己一個人過的比較自然,最起碼每天能安靜不少,而不用再分心去照顧兩個拖油瓶了。

當天色再次放亮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清晨了。霧氣剛剛散開,但是一些嫩綠的枝丫上還點綴著不少的露水,讓這個腐朽的世界顯得有一些朝氣。當然了,現在世界的清晨要比和平時代的清晨安靜了不少,沒有了晨練的老人,沒有了跑步的年輕人,也沒有了匆忙買早點和打車上班的行人。這一切的一切都彷彿過去式一樣,除了在吳任刑留的心裡留下了那一點點的回憶以外,再也沒有引起他心裡的任何漣漪。因為不管是什麼年代,吳任刑只為了活著和吃飽。

在和平的時代,他就是世界的最底層,說難聽點他也就比螞蟻強那麼一點點而已,活得很累也很辛苦。但是現在卻不同,現在的他有力量,有實力,有自己的本命法寶,有資格活下去,並且比別人活得更好。所以如果讓他選的話,他寧願選在末世,也不願意活在和平年代。因為兩個時代在他的眼裡根本沒什麼區別,只不過一個是帶著虛偽面罩,裝著很仁慈的去人吃人,另一個則是**裸的擺在面前的喪屍吃人罷了。那麼如果讓吳任刑選的話,他寧願選更真實的喪屍吃人,最起碼自己有力量反抗!但是和平年代行嗎?你今天敢反抗,明天就會蒸發。所以吳任刑寧願待在這個末世,也不願意再去面對那虛偽的世界,最起碼人家喪屍吃人還會吐點骨頭,而那個所謂的和平世界,是真的連骨頭都不吐的!

吳任刑還清楚的記得和平時代是什麼樣子,在那個時候,如果你被小偷或流氓給盯上了,那麼你也只能自認倒黴!不然還能怎麼樣?你敢動手嗎?就算人家偷了你東西,你要是動手的話,那麼你就完了。那個時代的所謂保護百姓的東西,在吳任刑看來倒不如說是保護惡人的更確切些,因為你一旦還手,你不但得陪人家小偷醫療費,你還會因為傷人而被抓,所以你不認倒黴行嗎?

吳任刑還記的有一次是發生在鄰居家的事情,那時候他的鄰居很有錢,因為怕遭賊,所以家裡養了一隻獒犬。居說這種犬是一種傳說中的動物,而且在神話史中更是傳說中的四郎真君的寵物。當然了,這些都是傳說,但是現實中確實有這種動物,雖然在這個世界上很值錢,但是這種動物並不少見。所以那個有錢的鄰居便託人在州盟帝國買了一隻回來看家用。但是這個鄰居萬萬沒想到,他家還真的遭了賊,但是這個賊卻倒黴的被這隻獒犬直接給咬死了。這件事在吳任刑看來,這家主人和這條傳說中的動物根本就沒有錯,一個是出門不在家,另一個則是忠心耿耿的看家,所以他們有什麼錯?而且是你跑去人家去偷東西,自己技術不到位掛掉了你怪誰?但是就是因為這條獒犬咬死了賊人,不但是這條傳說中的動物被直接槍殺,而這家的主人也賠了人家一大筆錢。

這算什麼事?但是當時的那些開槍的人確解釋說“我們應該給那些所謂的壞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一次不行就兩次,早晚他們會變好的,所以我們不應該殺了他們,我們的規則是仁慈!仁慈的對待每一個惡人,給他們機會!”

曹他母親扯淡!那狗看家,你是不是也應該給次機會?它只知道幫主人看家而已,它那可憐的智商又知道什麼?所以這在吳任刑看來完全就是在放縱他們!因為你越是仁慈,他們膽子就越大。反正也不會有什麼後果,頂多蹲幾天又有什麼關係?而且那些膽小的百姓們,一旦傷害了這些惡人,還的賠錢給他們,那麼他們又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慢慢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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