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1/5頁)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遠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樣子也很難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層,根本看不出誰是誰來。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內,都帶著或多或少的傷痕。除了閃電豹之外,連雷霆武士都不能倖免。

卡尼爾第一次感受到野獸的力量,八千隻巨狼,攻擊力之強,已經遠遠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計傷亡,不知道懼怕,前仆後繼,直到黃昏的時候,在這片空地上,已經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屍體。

閃電豹果然厲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對它有所恐懼,因此它受到的攻擊是最少的。而它的連環閃電,攻擊速度最快,殺傷面積也最大。閃電豹自己,殺傷了四百多隻巨狼,是戰果最好的一員。

奧斯曼的成績也不錯,鋒利的黑刀,在屠殺巨狼的過程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傷。

“我們該出發了,凌格已經派人送信過來,他們已經成功的將密蘇城裡的蠻族趕向了南方郡,相信幾天後,蠻族大軍就會收到密蘇被燒的訊息。”鮑伯走過來說道,奧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識他身分的標誌。

“那些狼騎兵還有多少活著?”奧斯曼問道。

“密蘇城裡一共有一萬狼騎兵,這次出動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餘的兩千狼騎兵,在劍齒虎的配合下,連反抗的機會也沒有。在中午的時候,他們已經放棄了密蘇城,在去東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領的重騎兵打了一場硬仗。”鮑伯說道。

“我們的傷亡如何?”奧斯曼嚇了一跳,讓八千重騎兵同四萬多的蠻族正面衝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們傷亡不大,大約在一千人左右。米歇爾乾的很徹底,現在密蘇的火還沒有熄滅呢!”鮑伯笑了笑,剛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他的反應同奧斯曼一樣。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奧斯曼奇道,難道這裡的蠻族這麼差?從西方郡回來後,奧斯曼一直對蠻族戰爭有些恐懼,巨人族戰士那強悍的實力,給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這裡,連續兩次戰鬥下來,讓奧斯曼有些無法適應。狼騎兵的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去除了坐騎的因素,同等數量的重騎兵,完全可以佔據上風。

讓奧斯曼一直頭疼的就是如何對付那些巨狼,十二萬的狼騎兵,擁有十二萬匹巨狼,這些東西真的很難辦。

巨狼的戰鬥力,在奧斯曼和這些雷霆武士眼裡,自然不算什麼。可對於普通的騎士、戰士,巨狼的威脅還是相當大的。而且有它們在,那些戰馬完全不起作用,騎兵的威力根本無法發揮出來。

好在這樣的問題,應該讓斯帝亞王子去頭痛,自己只要將這些蠻族全部趕向南方郡,並且讓狼族知道他們目前的狀況就可以了。

“奧斯曼,你認為,蠻族會不會逃跑?”鮑伯泡在河水裡,看著半閉著眼睛的奧斯曼問道。

他們剛剛找到重騎兵部隊,就讓米歇爾趕了出來。全身沾滿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實在讓人想吐。米歇爾可受不了這種味道,因此包括奧斯曼在內,所有參加了狼戰的人,全都被趕到了這裡,其中也包括黑豹。

奧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兩人享受著水流帶來的清爽,一顆心已經飛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間。

“應該不會的,他們有足夠的兵力,只要在短時間內擊敗斯帝亞王子的部隊就可以了。從數量上講,這次蠻族佔著上風。”奧斯曼說道,原來戰鬥力差這麼多啊!

難怪巨人戰士只有幾萬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萬甚至幾十萬,他們的個體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而戰爭手段比起人類來,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蠻族戰爭,大約是兩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剛剛離開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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