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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第3/5頁)

理解地想,她娘就從沒有懷疑過,皇后的孩子是怎麼失去的?

天天盯著自己手裡的東西怕丟掉,便就再不能想到別的了。

蕭家辦的是賞花宴,給柳元卿下貼子的,便就是蕭貴妃的孃家侄女,蕭照的嫡三女,蕭明月,今天年芳十六。

待字閨,而且並未定親。

鄉間小民之女,只怕十來歲便就定親,等到十二、三歲,大者不超十五,便就會出嫁。

可是越是富貴人家的子女,往往十五、六歲,還未定親,更別提成親了。

其實這也可以理解。

鄉間小民,家裡養女,多一口人吃喝,那是消耗,對於收入微薄的家庭來說,是沉重的負擔。

所以,越早嫁出去越好。

而男孩子,則是怕娶不到媳婦。

也是越早娶越好。

而富貴人家卻是不同,再多的兒女也養得起。

更何況兒女的婚事,對於高官富庶之家,不單單是娶婦、嫁女那麼簡單。

說得好聽些,是締結兩姓之好。

直白點兒說,便就是兩家利益的結合、利用。

所以,選對一門好親事,那是要衡量再衡量,對比再對比。

這也就照成了這樣一個有趣的現像。

越窮的人家,越是匆匆將女兒嫁出去,好省家中食,而且給男方要的彩禮,正好可以為兒娶婦。

這樣惡性迴圈,小民們完成的,也僅是延續生命,為國家增添人口。

然後一直迴圈在最低層,過著僅夠餬口的極底級的生活。

而官宦人家裡的子女,卻有二十歲還未成婚定親的。

大商因此,先前的皇上還曾經下過敕令,命官宦人家的子女,未婚娶的,不得過二十。

否則杖二十,由官媒指定婚姻。

但隨著社會安定,國家人口不斷攀升,再加上現在的皇帝黎豐舒自己的兒子們,都老大不小,還不娶正妻,這紙敕令,也就逐漸成了一張廢紙。

蕭明月十六歲還未定親。

柳元卿閉著眼睛,也能猜著,蕭家為蕭明月選夫,現在可不單單擔負的是蕭家的利益。

更要考慮對蕭貴妃、秦王、韓王是否有助力。

柳元卿不由得笑了。

她自己的婚事,不也被皇上拿出來當魚餌了!

再說,蕭明月出身高貴、父族、母族,就是祖母都不是一般家庭出身。

這也說明了,蕭貴妃張揚有張揚的資本。

四妃裡,就蕭貴妃的出身最為高貴。

蕭貴妃的父親蕭穎,是商明帝的發小。

對於商明帝,也是有著從龍之功的功臣。

蕭貴妃在孃家時,也曾經是眾皇子追逐求娶的對像。

本來,以黎豐舒的條件,別說納蕭貴妃為側妃,便就是娶為正妃,也是不可能的。

但蕭穎卻力排眾意,將自己的掌上明珠,送進了嘉興王府。

給老大才受封為嘉興王,剛搬離皇子府的黎豐舒當側妃。

這在當年,也是一件轟動整個京城的事件。

其實這也是前廢太子一手促成的。

當時延宗王有意要納蕭貴妃為側妃,而蕭穎只這一個嫡女。

所以,前廢太子與延宗王鬥得最激烈的時候,自不會眼睜睜看著延宗王納了蕭穎的女兒。

前廢太子本來也想自己納了,但又太怕引起商明帝的猜忌。

於是,前廢太子便就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

一手促成了明顯親近自己的黎豐舒,納了蕭貴妃為側妃。

在這一點上,前廢太子比延宗王聰明多了。

延宗王因為表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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