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冉昭雄的堅持之下,知恩在家休養了一年才被准許出去工作。
就在外出工作的同一年,知恩說服了父親讓她搬出來一個人生活。
她想讓父親知道,她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手機的和絃鈴聲飄了過來,知恩從吃了三分之二的早餐中抬起頭,她抓來擱在沙發上的隨身包包,拿出閃著藍色光芒的機子。
“我是冉知恩。”
“我大張,已經到了。”
“給我五分鐘,我馬上下去。”
收了線,知恩關上電視,把牛奶喝完,然後咬著剩下三分之一的吐司,拿了隨身物品及外套,穿上了一百零一雙的高跟包鞋,匆匆的出門搭電梯下樓。
離開冉家,知恩在一間專門出版設計刊物的雜誌社找到採訪記者的工作,公司不大,薪水不高,工作也繁重,但是對知恩來說,很足夠。
因為她感到自由。沒有人約束的自由。
非常諷刺。原本在家,有著家人的保護,應該感到安全舒適,可是知恩卻覺得約束;對於家人的過度關心感到約束。
雖然他們什麼都沒告訴她,雖然眼前的事物跟她所剩的記憶沒有什麼差別,但是知恩知道,他們時時不斷的擔心與關懷,一定跟她忘卻的回憶有關。
他們的眼神……瞞不了她。
只是他們不願意說,知恩也不勉強,如果忘記代表重新開始,她就當一切從來沒發生過。
畢竟,她活著,而生活還要繼續下去。
推開老舊公寓的鐵門,冷空氣灌進,立冬才剛過,天氣說變就變,寒流讓氣溫一下下降了十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