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莎的後腦右部有四處明顯是被高爾夫球棍的棍頭猛擊而成的傷口,傷口周邊大量瘀血,顱骨凹陷。 專家們認為,這才是發生在環形車道草坪中央的第一擊。由於瘀血,所以現場沒有太多的血跡。 致命之傷是在瑪莎的脖頸處。兇犯將已經摺斷的、沒有棍頭的高爾夫球棍的棍杆從瑪莎脖子的右部戳進去,兇器穿過整個脖頸,再從脖子的左面出來。死者肺部嚴重充血,說明在遭到這致命的一擊後,瑪莎還沒有馬上嚥氣,她仍在呼吸,她的心臟也仍在跳動,從而將血吸入了肺部。 毒物化驗的結果表明,瑪莎在被害的那天晚上沒有喝酒或吸毒。這一點之所以重要,在於說明了她在案發時頭腦清醒,仍然具有正常的判斷能力。 瑪莎臨死之前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如被強Jian等,那又當如何解釋兇手扒下了她的牛仔褲和內褲呢?一種推測是,作案人試圖強Jian她,但不知為什麼未能做成,或者是由於某種心理上的障礙,或者是由於外界的干擾,比如有人路過,或聽見人聲犬吠等等。另一種推測是,作案人試圖以這種方式羞辱被害者。若果真如此,則說明兇手與瑪莎認識。 推斷死亡時間最可靠的方法是透過觀察屍體僵硬的程度和面板,特別是傷口周邊面板的顏色,這些化學變化通常發生在死亡後幾小時到十幾小時之內。可惜在發現屍體後現場沒有法醫,等到埃里奧·格羅司博士開始驗屍時,瑪莎·莫克利至少已經死亡30小時以上,要推斷出比較準確的死亡時間幾乎是不可能的了。格羅司博士只能得出比較粗略的結論:死亡時間為10月30日晚上9點30分至次日凌晨5點。
跨世紀的審判(6)
若干年後,當本案重新立案調查時,許多人質疑警方最初根據那一陣可疑的爭吵聲和狗叫聲而確定的案發時間,即10月30日晚上9點30分到10點,於是便試圖從驗屍報告中尋找依據。剩下的唯一線索只有死者的胃容物了。一般來講,從攝入食物開始2至3小時內,食物將被消化但仍留在胃裡,大約需要4到6小時才能使胃容物排空。格羅司博士的驗屍報告中提到,瑪莎·莫克利的胃裡有大約3盎司,合85克,已經消化的半液態食物。據瑪莎的母親莫克利夫人提供的情況,瑪莎那天的晚飯是在6點30分左右吃了一個乳酪三明治。瑪莎的朋友海倫、傑弗利和吉蒂證實,他們8點左右在鄰居家裡吃了冰激凌。因此,有專家認為,瑪莎的死亡時間應比較精確地推定為當天晚上9點30分到後半夜1點30分。 10月31日下午,當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在斯卡克爾家瞭解情況時,他們在早餐室的角落裡瞥見一堆各形各色的高爾夫球棍,其中有幾支也是通尼·賓納牌,和現場發現的那一支看上去很像是一套。朱莉告訴他們,那是大家平日裡走路時用來作手杖的。因為羅斯頓·斯卡克爾不在家,兩位警探不便把這些高爾夫球棍帶走。第二天,11月1日,待老斯卡克爾在《搜查許可書》上籤了字,警方拿走了那幾支通尼·賓納牌高爾夫球棍。斯卡克爾先生說,這套球棍是亡妻安妮的遺物,每支棍杆上靠近手柄的地方都刻有安妮的名字。安妮去世以後,這套球棍交由朱莉保管,但她只是把它們和其他高爾夫球棍堆放在一起。警探們要羅斯頓和朱莉試試看能不能找齊全套一共六支球棍,以排除斯卡克爾家與兇器的聯絡。 警方在以後的調查中得知,整個貝爾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