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終於還是忍不住請示了林氏一聲:“太太,奴婢將孩子領下去哄哄吧?”
一來孩子哭得不成樣子,的確該哄;二來看鶯歌的樣子雖然對這孩子不大上心,卻畢竟是她的兒子,就算沒那麼疼愛,也是她的砝碼,先掌控在手中對她們而言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林氏正在氣頭上,也馬上想明白了,當下道:“快些領下去!”又恐鶯歌不從,遂面向她說,“四爺眼下有要事在身,你見他不得,有什麼話且同我來說。”
鶯歌微微遲疑了下,還是沒有答應將孩子交給牛嫂子,只是低頭捂住孩子的嘴,輕聲哄了兩句。
那孩子也是乖巧,抽噎著很快就止住了哭聲。
與此同時,林氏的一雙手隱在袖中漸漸握成了拳頭,目光則落在那幼童臉上,不住打量。
單看樣貌,這孩子至少也得有個兩三歲了。
一雙眼哭得紅腫,但仍能看出原本的樣子來。
林氏冷眼看著,恍惚間竟是看見了她的女兒,當年尚且年幼的五姑娘宛音。
長女小時據聞生得像她爹連四爺,眉眼鼻子無一處不相像,就連那癟嘴的樣子都如出一轍。因著這些個事,連四爺待女兒倒也委實疼愛有加。可如今,林氏望著鶯歌的兒子,卻覺得這孩子像自己的女兒宛音。
這豈不就是——他生得像自己丈夫小時候的模樣?
林氏顯然被自己心中突然浮現出來的念頭嚇了一大跳,陡然間變得面若金紙。
“我要說的話,同太太說了也沒什麼用處,還是等見了四爺再說不遲。”鶯歌說。
林氏緊緊握著拳頭,養得水蔥似的指甲用力地嵌入掌心,印出一個個月牙狀發白的痕跡來。
她冷著臉,一字一句問道:“你跟了四爺多久了?
若這孩子真是連四爺的,那少說也是三四年前的事了。
鶯歌聽了這話,卻勾唇笑了起來:“太太這話問的不對,我可是自小就跟著四爺一塊長大的。”略微一頓,她面上笑意更濃,“您揹著四爺做的事,四爺全都知道,如果不是當年正巧碰上您有了身子,四爺也不會將我留在府外。”
她得意洋洋的笑著。
林氏面若死灰。
她本以為自己早就將鶯歌這礙眼的東西賣得遠遠得了,哪曾想過。這人一直被連四爺偷偷的養在外頭。
他騙了她,整整十一年!
什麼鶯歌,什麼孩子,林氏都瞧不見了。她只知道自己被丈夫矇騙了多年,做了許多年許多年的傻子,興許還被他跟這賤婦在背後譏笑了無數次——
這麼一想,她就恨不得要了鶯歌的命。
然而她的手方才抬起一點,就被牛嫂子按了下去。
“奴婢僭越了!”牛嫂子重重按著她的手。搖了搖頭。
殺人可是要償命的!
就是遇上逃奴,那也得先上報官府,才能處置,更何況鶯歌早不是連家的丫鬟。
鶯歌也正是深知這一點,知道林氏就是再厭惡自己,也決不能胡亂動手,才膽敢找上門來。
名分這東西,人人看重,她當然也是想要的。
可她出身卑微,縱是連四爺再喜歡她。也絕不可能讓她做正妻,加上林氏看她不順眼,她就是回了連家去,也斷沒有好日子。
不如索性仗著這些委屈,叫連四爺多多補償她,照樣子能過的錦衣玉食。
但是這日子是人過出來的,過多了這樣的日子,她終究還是不滿足了。
她同連四爺早些年也曾有過一個孩子,是個女兒,年紀小小就是個藥罐子。她並不喜歡那孩子,幸而那孩子也沒能活上多久,走了。她長鬆了一口氣,往後終於不用再伺候那煩人的孩子。但連四爺並不知這些。只想當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