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嵩和袁月苓手挽著手,並肩而行,踏雪漫步。
一路閒談,一路玩雪,不知不覺間,路上的行人變得稀少,遠處張燈結綵的尖頂教堂也映入眼簾。
他們不禁加快了腳步。
“你們這是要去哪?”路邊的警車旁,站著一個警察,看到他們經過,便開口詢問。
“我們去前面教堂。”
周嵩老實地回答。
由於周嵩同學行事一向問心無愧,所以面對警察很少會有所顧慮。
“是在冊的教徒嗎?”這警察模樣周正,身材高大,制服筆挺,但說話口氣卻透著蠻橫。
“不是。”袁月苓接了話。
“身份證。”警察不容質疑地伸出一隻手。
“我們幹什麼了?為什麼要查我們身份證?”袁月苓不服氣地辯白。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九條:宗教活動場所應當防範本場所內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發生違犯宗教禁忌等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民族團結、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警察法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行現場管制。”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第二款: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有權查驗居民身份證。”
……
“身份證。”警察甩出一大堆法條,攤開的手卻沒有動。
“沒帶。”袁月苓翻了個白眼。
“我帶了。”周嵩連忙掏出自己的身份證,想交到警察手裡,卻被扒拉到了一邊。
“姓名,身份證號。”警察轉向袁月苓,掏出一個小儀器。
人畜無害的周嵩同學果然是永遠不會被查問的。
……
袁月苓被這警察找了一番晦氣,氣哼哼地告訴他,自己和男友是被鬱盼望邀請才來教堂的。
鬱盼望是誰?警察當然不知道。
不過,這警察倒是沒再追問,還親自領他們到了教堂門口。
剛好,遇到一位矮矮胖胖的神父走出教堂大門。
這神父看起來五十多歲年紀,笑容可掬,和藹可親,西服筆挺,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可愛中又透著一絲喜感,活像一個胖員外。
“老何,這兩個學生說是你們教友的朋友,今天來玩的。鬱盼望你認識嗎?”警察大大咧咧地跟這位神父吆喝著。
“哦,呵呵,知道知道。鬱姐妹的確說有幾位朋友今天要來,陳警官辛苦了。”
何神父一邊答應著,一邊迎了過來。
雙手遞過一支菸。
“不辛苦,我借下廁所。”陳警官擺擺手,沒接煙,徑直進了教堂。
“我們是鬱盼望的……朋友,她讓我來了以後,找教堂的負責人。”袁月苓跟胖神父說。
“是我是我是我,我姓何。”何神父還是笑眯眯的。
“你好,我叫袁月苓,他是周嵩。”袁月苓大方地伸出右手。
“喔——你好你好你好,鬱姐妹和我說過你。”胖神父握住了袁月苓的手:“好好好,年輕人好。我這有點事,你們先進去吧,外面冷。”
暫別何神父,踏進教堂的拱門,袁月苓一抬頭,就看見了那個熟悉的身影。
“是你!”周嵩脫口而出。
“叔叔,我們見過嗎?”小男孩天真爛漫地說。
周嵩一時語塞。
叔叔你個頭啊!
“叫大哥哥!”
“好的,叔叔。”
那日在麥當勞的廁所,周嵩運用遠端共享視力的能力,探查袁月苓的位置時,就看到袁月苓在和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