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就是魔鬼們提出來的,因為他們總是被人類背約。 雖然這種背約受到的懲罰很嚴重,給魔鬼的補償非常豐厚,以至於魔鬼們經常在契約裡做手腳以擴大收益,但實際上,大部分魔鬼是非常討厭這種背約行為,所以他們往往會把違約賠償設的非常高。 然而並不能阻攔人類違約事件,反而把他們自己的名聲搞得很狼籍。 只有惡魔才會熱衷於違約,因為依靠世界規則作見證的契約對惡魔根本沒有約束力,惡魔們做事經常看心情,他們違約也不是因為違約有什麼好處,主要是因為感覺不爽了。 康王他們雖然是惡魔,但是他們儘量的保證契約可以得到執行,只不過受到世界排斥,很多時候他們的行為會出現相當大的偏差,在他們眼裡是履約了,但是在契約的另一方看來,那就是耍人玩呢。 所以惡魔需要代言人,但是魔鬼喜歡親身上陣。 格魯用看待魔鬼族的眼光看待魔鬼,倒黴就怨不得別人,血肉要塞本身級別不高,但是因為功能特殊,是很受重視的,他們覺得摧毀一個四階不要太容易,可是這個四階,身邊兒還有很多陷阱呢。 魔鬼的陷阱無非就是炎黃大墓裡的那些東西,滾石甬道,箭陣,斷龍石,各類陷坑,毒霧,噴火的凋像,不太會有什麼新鮮玩應兒。 這是因為魔鬼本身沒有什麼創新能力,他們能從智慧生物上吸取情緒,就得和智慧生物共存,很多想法拿來就好,不需要自己動腦子,再說了,魔鬼眼裡的陷阱,對人類的殺傷力不是特別好。喜歡康王列傳()康王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