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陛下。”迪昂毫不意外地應道。其實,在第一次見到這把槍的威力時,他也是如此想的。
路易回頭望了一眼那已經在奧熱羅手中的步槍,忍不住笑了笑。
“迪昂,我也有個想法。”路易高深莫測地笑著說道,“組建一支裝備著這種步槍的狙擊手聯隊。”
迪昂點了點頭,說:“這種步槍雖然射速快、射程遠,但是製造成本是普通步槍的一倍。依照我們現在的軍力,確實不可能大量裝備。”
事實上,路易真正的目的是不想因為新武器的出現而改變原有的戰爭格局。他對原先的戰爭方式已經習慣,若是突然發生改變,他反而會很不適應。不過,他也不願意捨棄這種新式步槍,因為在他的腦海中已經勾勒出了裝備這種步槍後的新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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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輕步兵
第四百四十二章輕步兵
線上列步兵為陸軍中主要兵種的年代,也有著以散兵線形式活躍於戰場上的非線列步兵,他們便被稱為輕步兵。
現在的戰鬥形式是炮兵、線列步兵和騎兵三位一體,但是,大多數的將領並沒有意識到將三種兵種混合搭配使用,而是隻重視其中的某一種或某兩種兵種,將剩下的兵種視為輔助。在這種落後的見識下,便出現了騎兵將軍、炮兵將軍、擲彈兵將軍等等著重突出與該將領指揮特點的特殊外號。
輕步兵本就是相對於線列步兵的一個兵種,但在大部分拙劣的將領眼中,輕步兵在戰場上既無法像線列步兵那樣排列成堅固的陣型與敵人搏鬥,又不能像騎兵那樣擁有卓越的機動力奔跑到戰場的另一端,於是,輕步兵的價值就被歐洲的將領們大大低估,從而導致這一兵種在各**隊中都很少見。
輕步兵只是一個統稱,根據功能不同,它又可以分為能夠執行長途奔襲、突擊的突擊兵,埋伏在樹林、掩體中偷襲敵方後勤輜重的游擊隊,在大戰場上於敵我雙方接觸前擾亂敵陣的散兵,而最能顯示出輕步兵價值的便是具有高超槍法的狙擊兵。
七年戰爭時的北美戰場,法蘭西與不列顛為了適應北美大片茂密叢林的地形,乾脆就放棄了線列戰術,最後使得除堡壘戰以外的所有戰鬥,都是以輕步兵為戰鬥主角進行。
在得到了新式步槍後,路易突發靈感想要建立一支全以精英步兵組成的輕步兵營。在他看來,線列步兵雖然仍然會是這個時代的主力,可是,線列步兵在火炮越來越普及、槍械科技越來越進步的情況下,只會越來越邊緣化,越來越炮灰化,而由於線列步兵有著機動性滯後的缺點,所以難以完成一些奇襲的戰術,相比之下,輕步兵則完全可以勝任除線列戰術外的任何戰鬥。
新式步槍被以迪昂的名字命名為德博蒙步槍,並在1776年2月1日開始在巴黎郊外的兵工廠量產。德博蒙步槍與最初的設計還有些不同,它去除了刺刀部分。
步槍裝刺刀是為了彌補遠端步兵對騎兵抵抗力不足的弱點而設定,因此在步槍加上刺刀後,步兵也就同時可以擁有遠端步兵和長矛兵的雙重身份和作用。不過,那些都是針對於正規作戰。在正規作戰中,線列步兵被要求能夠對付任何突發狀況,並被要求在多人情況下發揮最大效用。因此,對於以突襲、狙擊、牽制、騷擾為目的的輕步兵而言,裝備刺刀並無太大的用處,相反,長柄武器在近身格鬥的情況下難以發揮短兵相接的優勢,相比起刺刀,遠不如為他們裝備利斧有用。
巧合的是,德博蒙步槍開始量產的同一天,這把槍的原設計者帕特里克?弗格森上尉在倫敦的家中被“燒死”,與屍體一起燒著的還有一堆槍械圖紙。最後,倫敦警察只以“死者酒後在壁爐邊烤火不慎而引發火災”為調查結果結案。
三天後的2月4日,迪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