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課修好的人,就絕對是個出色的女人了。
葉梓和林小溪兩個人邊吃邊聊,居然將那一大盆的水煮活魚吃了一半。
最後她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食量驚人。
吃完午飯,休息了一會兒,葉梓差不多也要回校去上下午的兩節課了。
“葉梓啊,銘遠這星期出差,你中午就不要做午飯了,過來陪阿姨一起吃吧!
反正我也經常自己一個人吃飯,有你也比較有伴!”林小溪對葉梓說道。
“好啊!”葉梓微笑著應道。
“那這幾天差不多十二點左右你下課的時候,我讓司機在南校門口接你。”
“好,謝謝阿姨!”
林小溪還給她打包了一些水果,讓她帶回公寓,晚上吃。
“阿姨,我一個人吃不完的!”葉梓連忙說道。
“沒事,放在冰箱裡,慢慢吃,別人送的,從果園摘好送來的,很新鮮!”林小溪笑著應道。
葉梓也只好謝過了李銘遠的母親,拎著水果袋子,走出了別墅,先回校上課了。
因為提著水果,葉梓就先回了一趟公寓,將水果放在冰箱裡後,才去學校上課。
這兩節課是實務課,經常會就一個案例進行辯論。
今天討論的案例就是關於最近發生在一家速食餐廳的打人致死影響極其惡劣案件。
葉梓因為這幾天都陪著父母,沒看電視新聞,也沒關注過手機網頁,在聽到這個案件後,頓時氣憤得像個小鋼炮一樣。
“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啊!這麼可惡!
錯了,根本不是人!
對生命毫無敬畏,比禽i獸還不如!
應該直接槍斃了!”葉梓義憤填膺地發表著自己的意見。
最後教授不得不提醒她是一個法律的學生,不是一個憤青。
如果以後她成為了一名律師,嫌犯請她當辯護律師的話,她應該以法律的角度出發去維護屬於嫌疑犯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意氣用事,畢竟嫌犯在定罪前,他還不是罪犯,哪怕是罪犯也有屬於他的權益。
當然如果她是受害者的律師,她也同樣要以專業的態度去維護受害者的權益,而不是感情用事。
葉梓癟了癟嘴有些鬱悶。
什麼嫌犯啊!
明明就是發生在公眾視線下,眾目睽睽的事件,難道他還要說他嗑藥了,喝醉了,或是神經病的情況下,發生的不由自主的行為?
最後課程上分成了兩個派系,一個作為控方律師,一個作為辯方律師,進行各自的辯護陳詞。
兩節課很快就過去了。
因為這個案例,葉梓就一直覺得心裡發堵,特別鬱悶。
下樓的時候,麥紫琦對她說道,
“別糾結了,這種事情多的是,只不過這次報出來,再加上有影片,顯得觸目驚心了些,衝擊大了些而已。”
“不知道,反正我有些接受不了。
總覺得一個人再壞,也不應該壞到這種程度。”葉梓嘆了一口氣應道。
李銘遠就說過,她其實不適合念法律。
先不說她是否能夠記住那些條條框框,就說她的心態就不夠格了。
容易緊張,邏輯能力差,而且易感情用事,被綁架理智,所以她最多隻能作文書,並不適合當辯護律師。
當時李銘遠這樣說她的時候,她心裡還是很不服氣的。
事實上,確實是這樣。
但無論如何,她還是接受不了這件事啊!
一個人往往代表著一個家庭,這個家庭失去了這個人,就破碎了。
更不用說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那個人!
“你要回去了嗎?”